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我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怎么办?

  离婚后我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怎么办?离婚后我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可以由双方来协商支付具体的补偿款项,比如说通过分期付款等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支付补偿款。“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当事人以没钱为由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立案受理之后,强制执行申请就算是完成了。材料准备:1、强制执行申请书,请参考网上的相应模板。2、原告身份证明:同起诉的时候提交的原告身份材料;具体个人的话,就是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3、判决书原件。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二、离婚后我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的司法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相关法律知识: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办理离婚手续吗?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后,当事人再婚不必再去其他相关机关办理离婚证明。这是因为民事判决书是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的审判权、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争执而制作的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已经生效对当事人以及整个社会都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其表现就是当事人必须执行判决,社会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必须承认判决并附有协助执行判决的义务。所以当事人可以以判决书为据,办理户口分立等事宜,并可以用此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有一些人员他们在法院进行起诉之后可能得到的生效判决,但是对方仍然坚持不履行,在此种状况之下的话,需要区别情况来进行对待,比如有一些人员他们确实是因为经济方面的原因没有办法来进行履行,就可以进行分期付款等等。
  
  
  
总结:离婚后我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怎么办?离婚后我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可以由双方来协商支付具体的补偿款项,比如说通过分期付款等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支付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一、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会丧失继承权的,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


·超速70怎么处罚
      1、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记3分;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


·判决执行之前羁押的刑期折抵标准是什么?
      判决执行之前羁押的刑期折抵标准是什么?一、判决执行之前羁押的刑期折抵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


·关于袭警行为的怎么处罚
      一、袭警行为的怎么处罚具有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应当认定为袭警罪,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范围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范围是什么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


·绑架是什么意思?
      一、绑架是什么意思绑架是一种犯罪行为,对被害人非法实行暴力手段达到挟持人质的过程,通常会通过这种行为达到敲诈,勒索或者其他条件或者目的。二、绑架罪嫌疑人的范围有哪些下列人员可......


离婚后我没有得到应有的赔偿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