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如何处理?

      针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并非仅凭户籍登记情况进行认定,还须结合双方之间实际的生活状况以及邻居、单位同事对收养关系是否公认等进行综合判断。南京律师解释,主要有按照以下情况区别处理:
    1。对于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颁布到1999年《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施行前,中国公民私下抱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如果当事人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可以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成立后,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2。当事人不能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的,可提交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儿童生父母的证明或者经公证的弃婴来源的公证证明。
  3。对当事人不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条件,但已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由计划生育部门按照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处理后,可以申请办理收养登记,户口登记机关给予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4。对《办法》实施(1999年5月15日)后,违法收养的,不予办理收养登记,其违法收养的弃婴、儿童送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收养,或者由当地民政部门委托家庭寄养。
总结:针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并非仅凭户籍登记情况进行认定,还须结合双方之间实际的生活状况以及邻居、单位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协商不成怎么办?在遇到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的,建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向法院请求主张肇事者和其车辆投保的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


·珠海市劳动关系备案没有解除怎么办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入职后应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确定劳动关系。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该拿去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备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企业也应该把备案解......


·无偿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是怎样的
      一、无偿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是怎样的(1)调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我国在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专利授权行政复议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专利授权行政复议专利就是指发明者发明、创造或设计的新型物体可以向国家专利机构进行申请专有的权利及利益,专利就是一种专有权利,仅专利申请人自己可以使用这项专利技术,其......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试用期吗
      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为逃避对员工的义务,在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也没有按照规定与员工实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然而,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被认定为违法的。那通常双方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试用......


·案件中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制裁
      案件中没收财产属于什么制裁?没收财产属于刑事制裁。没收财产,属财产刑,他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没收全部财产......


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如何处理?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