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留疤痕算不算工伤?
伤口留疤痕算不算工伤?
一、伤口留疤痕算不算工伤?
伤口留疤痕算不算工伤应当根据发生的原因来进行具体的认定。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
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当中,工作性伤害他不仅仅是包括本人受到的伤害,以及包括之后留下的一些伤疤等。但是都必须能够成功的认定成为工伤,按照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才能够享受到这些待遇,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内发生。
总结:伤口留疤痕算不算工伤?一、伤口留疤痕算不算工伤?伤口留疤痕算不算工伤应当根据发生的原因来进行具体的认定。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才生效吗
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才生效吗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1、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
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是什么?在债权债务纠纷案件中,有两个时间概念非常重要,很多人都容易将两者混为一谈。那么何为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两者的区别又是什么?理解这些问题对于当事人及时......
·商标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般地讲,商标使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是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他们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他们之间依法自行设立的,规定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之中。在实践中,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是......
·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
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么办一、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
·分裂国家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分裂国家罪,是指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
·法律上对强奸罪的实行行为是什么样界定的?
法律上对强奸罪的实行行为是什么样界定的?我国刑法对犯罪预备与未遂的区别关键是看犯罪行为是否已经“着手”。要正确区分强奸预备与未遂的界限,就应正确理解和把握该罪“着手”的涵义。“着......
伤口留疤痕算不算工伤?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