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谁承担?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诉讼费用一样,是必须由申请方先行垫付的。
  
  二、财产保全的程序有哪些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
  
  提供财产线索与执行不同,人民法院不会在财产保全阶段为当事人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必须由申请人自己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
  
  以下类别的财产线索属于明确的财产线索:
  
  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
  
  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
  
  有价证券:知道债券品种的记名债券,或证券账号;
  
  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
  
  股权:明确的公司名和债务人拥有的股权份额;
  
  其他财产性权利:需要有相关的权利证明资料。
  
  申请人未掌握财产线索或掌握不足够的,可以尝试悬赏方式。但目前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举报网为代表的公务悬赏,和以蒲公英协作网为代表的民间悬赏,均未支持在诉讼阶段悬赏。申请人可以自己尝试登报等方式进行悬赏。
  
  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
  
  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
  
  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
  
  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查封期限届满后,财产续行查封需经相关申请执行人依法提出续封的申请,才能继续保全,否则将自动解除。
  
  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诉讼之前的财产保全也是比较常见的,毕竟现在人们的反应意识都非常的高,而且他们都会聘请一个律师来参与诉讼活动,律师也会给他们提供非常专业的意见,当然诉讼财产保全,首先应该由申请方对于这个费用进行垫付。
  
  
总结: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谁承担?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谁承担?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败诉方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定要双方在场吗?
      在不幸遭遇了交通事故的时候,我们首先会收到一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对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很重要的一份文件,有时候它不是当场发,但如果要发的时候当事方并没有时间,那么时候就有个小......


·门诊误诊怎么办
      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由于医院的误诊,延误了病情,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这个需要医院对病人进行赔偿。经过专家的鉴定,以确定医院的过错,医院须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


·公司用绩效工资变相扣工资合法吗
      公司用绩效工资变相扣工资合法吗绩效能不能扣除,首要的关键在于劳动合同中是否约定绩效工资。如果公司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具体的绩效工资标准,那么公司通过绩效考核来扣除绩效工资......


·缓刑和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吗
      缓刑和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吗?缓刑和拘役对子女有影响,子女将来的政治审查是无法通过的,除此之外不会造成任何影响。《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九条,对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的单位征集的除执行本......


·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是否可以起诉
      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是否可以起诉由古至今,收养遗孤或是过继他人的孩子并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是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当养父母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是否可以起诉?什么情况下可以合法的解除收养关......


·共同贪污罪主犯怎么认定
      主犯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费由谁承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