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恢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国务院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二、工伤争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9条第2款的规定,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而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举证责任是指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对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是否为工伤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对认为不是工伤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能出示足够的证据证明职工受到的伤害不是工伤,那么,用人单位的诉求就得不到法律支持。在《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负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弱势地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最基本的原则;(2)负伤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是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区域,用人单位有条件和便利收集职工负伤证据;(3)用人单位有可能为逃避事故责任,而采取转移现场,撕毁、销毁相关文件材料等手段,使证据灭失。该条规定也不排斥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等工伤认定申请人也有收集证据,向工伤认定机构举证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中主要对劳动者工伤事故做出了规定,其中关于认定为工伤或视同为工伤的情形,给出了明确的情形要求。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工伤,即交通事故工伤。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在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能会认定为工伤事故。
总结: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为了保障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恢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
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想要成立一家公司,登记注册肯定是少不了的。可是很多人对公司登记注册的主要程序却不了解,在注册公司时,浪费了很多的时间。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公司登记注册......
·法律规定什么是犯罪既遂?
什么是犯罪既遂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学界关于犯罪既遂的标准存在着争论。在司法上,应当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上,则应当......
·对咸阳交通行政处罚书不服的怎么做?
一.对咸阳交通行政处罚书不服的怎么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有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具体复议的机关是: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交通管......
·怀孕判五年可以缓刑吗
怀孕判五年可以缓刑吗妇女不一定会被判缓刑,她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如果不具备充分的条件,不管她是不是怀孕了,都不会被判缓刑。缓刑也就是暂时先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判处缓刑需要一定的......
·未构成诈骗罪如何处罚?
未构成诈骗罪如何处罚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
·合同的法定解除形式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解除形式有哪些?一、合同的法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
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