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哪些?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哪些?
  
  一、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哪些?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员存在着挪用资金的这样一种客观行为的证据,都可以具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有很多种,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在挪用公款案、挪用资金案中,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务证明。账册记载资金的出入、流向,可以直接指明单位的多少资金,何时经过何人从账户中被转到何处何人手中(账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挪用资金这种行为是坚决不对允许的,因为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的话,他们的资金只能够专款专用,用于公司的一些经营生产的活动,而不能够被工作人员私自的挪用,否则会按照刑法来进行合理的处罚。
  
  
  
  
  
总结: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哪些?一、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哪些?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员存在着挪用资金的这样一种客观行为的证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森林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是什么?
      森林法实施条例全文内容是什么?现如今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但是对于环境问题也应该更重视。我国对于环境保护方面制定和颁布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森林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


·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规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女双方,是可以自主选择结婚对象的,也即对于婚姻,公民是由自由权的,若遇到骗婚、重婚等现象时,相关组织及厉害关系人是可以提出宣告无效......


·被中止探望权起诉状要求探望怎么写?
      被中止探望权起诉状要求探望怎么写?离婚之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除了支付抚养费之外,还享有探视的权利。但是有时候,双方可能沟通不畅,带孩子的一方不愿意甚至禁止禁止另一方探望孩子......


·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在期间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在期间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


·一般纳税人申请费用是多少?
      一般纳税人申请费用是多少?依法纳税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不管你是个人还是企业都是如此。作为个人通常缴纳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和流转税,作为一个经营主体缴纳的税种则比较多,如企业所得税......


·民事判决书(撤销认定财产无主的判决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67    (××××)×民特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申请人×××要求撤销认定财产......


挪用资金罪主要证据包括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