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能不能入罪?

  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能不能入罪?
  
  一、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能不能入罪?
  
  1、如果香烟货值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运输香烟数量在20万支以上,应将运输环节视为经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如果香烟货值金额不满5万元的,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
  
  根据涉烟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情形如下:
  
  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经营卷烟一百万支以上的。
  
  二、烟草买卖可能有的非法行为
  
  当事人持有合法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运输的香烟为真品香烟,则不构成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李明华非法经营请示一案的批复》([2011]刑他字第21号),“被告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多次实施批发业务,而且从非指定烟草专卖部门进货的行为,属于超范围和地域经营的情形,不宜按照非法经营罪处理,应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因此,持有合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运输真品香烟的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
  
  2、根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的规定:
  
  (1)如果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货值金额未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未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则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货值金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以及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
  
  (2)如果运输的烟草专卖品货值金额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则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二)运输的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香烟或者伪劣香烟,根据香烟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或者香烟货值金额不满15万元,分别给予刑事或者行政处罚。
  
  1、当香烟货值金额15万元以上的,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但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香烟货值金额不满15万元的情况下:
  
  (1)当事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也不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未遂)。
  
  (2)区分香烟货值金额不满5万元或者香烟货值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不同情形,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的条规定给予罚款或者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等相应处罚。
  
  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运输的香烟为真品香烟:
  
  1、如果香烟货值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运输香烟数量在20万支以上,应将运输环节视为经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如果香烟货值金额不满5万元的,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
  
  (二)运输的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香烟或者伪劣香烟:
  
  1、如果香烟货值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涉嫌非法经营罪;
  
  2、如果香烟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同时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并应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3、如果香烟货值金额不满5万元的,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罚款的处罚。
  
  国家对于非法烟草买卖本身就严格惩罚。烟草运营商家不能抱侥幸心理在经营商铺。烟草经营受国家管制,杜绝出现任何非法形式的交易。烟草也同时影响着人们的身体健康,法律范围内的购买是允许的,过量吸食烟草是不推荐的。我们应尽量少抽烟草。
  
  
总结: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能不能入罪?一、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能不能入罪?1、如果香烟货值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运输香烟数量在20万支以上,应将运输环节视为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退回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工程建设完工以后,建筑单位会在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一部分用作工程质量的保证金,这一部分资金是在工程的缺陷期内使用的,如果缺陷期内工程出现质量......


·去法院离婚准备材料有哪些
      去法院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此时无论是哪一方,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那么就要事先准备好相应的材料。那么您知道去法院离婚准备材料有哪些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


·信托纠纷和金融犯罪如何报案?
      信托纠纷和金融犯罪如何报案?一、金融犯罪在哪报案,如何报案?金融犯罪属于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


·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
      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一、因家庭纠纷离婚怎么办?离婚有二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通过打官司离婚,程序上还是蛮复杂的。协议离婚:带上结婚证,双方一起到场,双方有离婚协议书,协......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
      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一、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会影响交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丈夫和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丈夫和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1、丈夫和前妻的孩子,对丈夫的财产有继承权。但是对继母的财产没有继承权。规避对策是立遗嘱。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2、法律依据《民法......


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能不能入罪?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