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后果是按照合同约定来赔偿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金额。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两种情形下能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分别为: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因此,你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形,单位约定违约金是无效的,你可以拒绝交付。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权利和义务协议。劳动合同可由双方协商一致订立,除了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双方还可协商约定其他条款。在日常生活当中,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明文的,对于学劳动者的一些权益作出保障。比如说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有双方当事人不能够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时候,对方应当支付的,一定的违约责任,在此阶段是需要来进行一个金额赔付。
  
  
  
总结: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后果是按照合同约定来赔偿一定数额的违约金金额。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海外代购多少
      海外代购多少算违法怎样界定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网络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喜欢买外国生产的商品,但是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那样,外国商品进入我国销售是需要缴纳进口关税的,这样就催促了......


·民事诉讼法庭前会议的内容有什么
      在每一次进行诉讼的过程中都包含很多的法律知识,需要准备大量关于该案件的必要行资料以及相关的证据证人。在准备的过程中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并且有清晰的思路为这场诉讼进行备战。同时在民事......


·二年半正常减刑多少
      一、二年半正常减刑多少?两年半减刑多少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服刑人员减刑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1、主要还是依靠个人表现能力。2、在投入监狱之前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是不能减刑的。3、......


·内蒙古鱼塘征收面积怎么计算
      内蒙古鱼塘征收面积怎么计算通常对线路穿越鱼塘的征地面积,一般按水面有形物体的表面积掌握,包括道线、辅路、防浸护堤等,面积直观可确定,但直观所反映的并不是占地的实际。由于鱼塘是立体结......


·应该怎么召开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2、确定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


·醉驾的行为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人们在出行的时候最为担心的就
      醉驾的行为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人们在出行的时候最为担心的就是关于安全问题,因此对于交通安全就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因为交通事故一旦发生就会造成很多人的伤亡,这样的损失说都承担不起,......


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后果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