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

  因为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改善,买得起车辆的家庭越来越多,上路的机动车越来越多,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遇到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是怎样的,为你解答。
  一、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如何处理
  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但还应根据情况区别处理:
  1、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且不得移动车辆: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2、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符合条件的,可以移动车辆: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4)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6)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7)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8)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二、交警部门应当在什么时间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分三种情形:
  1、通常应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内制作,也就是事故发生10日内。
  2、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
  3、肇事后逃逸的,自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以上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是怎样的解答,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要立即报警,同时注意保护事故现场,有助于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到现场后进行事故勘察,符合可以移动车辆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如果不符合移动车辆则万不可移动车辆。
  
  
  
总结:因为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改善,买得起车辆的家庭越来越多,上路的机动车越来越多,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也越来越频繁,遇到交通事故要如何处理,道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非法集资诈骗2000万判多少年
      在当今社会一些单位、组织、个人因为处于某种需要进行集资,但是这些集资没有经过国家组织的批准,采用非法的手段对公众进行诈骗,用这种手段进行集资的行为为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诈骗在现今在现......


·60周岁以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60周岁以上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老人年龄已经超过60周岁,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仍然继续找工作。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都会拒绝与60周岁以上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新婚姻法高利贷债务的有关规定
      新婚姻法高利贷债务的有关规定婚姻法涉及到的婚姻的各个方面,都为了规范和引导婚姻,确保任何的夫妻婚姻顺利不出问题,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发生婚姻危机。有的婚姻在维持期间,夫妻一方存在高利......


·行政处罚无主物的处理规定是怎样的
      行政处罚无主物的处理规定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在公共场所丢失物品的情形出现。有的场所有设置失物招领,我们可以将自己丢失的物品找回来,但其中会有一些无主物品会被送到相关的......


·个体工商户商标侵权怎么办?
      个体工商户商标侵权怎么办?一、个体工商户商标侵权怎么办?1、与侵权方自行协商解决;2、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3、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来说,协商解决,或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给对方经济补偿吗?
      解除收养关系,需要给对方经济补偿吗?一般来说,如果亲生父母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则会直接损害收养者的利益。不只是金钱上的利益支出,还有情感上的投入。例如,孩子已经在自己的身边很长时间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释义?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