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写了违约金是否一定要遵守?
劳动合同写了违约金是否一定要遵守?劳动合同写了违约金是一定要遵守,因为本身合同当中的一定约定,就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的遵守,就是双方当事人自己所选择的一种结果。劳动合同法第25条明确规定,除了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种特殊情形外(下面有介绍),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样的规定,对于人才的合理流动,以及促进用人单位自身完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实现人力资本的价值都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也是无效的,劳动者无须支付。二、可以约定用人单位担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的只是“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并没有限制用人单位违约应承担的违约金,也就是说,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违约金。不过从就业的形势和长期以来形成的用人单位的主导地位而言,很难说约定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三、可以约定劳动者担违约金的情形可以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两种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这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的情况之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有竞业限制要求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当然,用人单位在竞业限制期限内须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立法还作了特别限制,如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了这两者情形之外,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在当代社会劳动合同在签订过程当中的话,有一些必备的条款都是必须要完成的,其中就包括有违约金方面的规定,当然违约金它是有一定的限额方面的规制的。比如说不能够超过实际损失的30%,超过的话会进行一定的调整。
总结:劳动合同写了违约金是否一定要遵守?劳动合同写了违约金是一定要遵守,因为本身合同当中的一定约定,就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的遵守,就是双方当事人自己所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受理了刑事自诉案件可否撤诉
刑事自诉案件可否撤诉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是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的,自诉案件的类型有几种,主要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符合条件的法院会受理自诉案件。法院对......
·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我们常说法院在对当事人进行量刑的时候,或者好多生活当中的一些具体的规定,都是针对国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来制定的,如果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可能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
·驾驶员醉酒驾车刑事拘留吗
一、驾驶员醉酒驾车刑事拘留吗?
驾驶员醉酒驾车刑事拘留吗一、驾驶员醉酒驾车刑事拘留吗?醉驾是要被刑事拘留的,因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买卖标的:
买卖标的:_________。(注明品名、规格、数量、地点、产地、性质、用途等)二、价款:单价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元。三、交货:1.交货时间:乙方应于订约后_________内按甲方指......
·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有家才会有归属感。如今很多夫妻都是在结婚之后才共同买房的,那么婚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这是很多夫妻都比较关注的内容,下面是我们整理的一些相关资料,帮助各位了解有关情况。一、属于......
·林业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林业故意毁坏财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1.......
劳动合同写了违约金是否一定要遵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