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参加工作以后去哪交工伤保险

  参加工作以后去哪交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需准备该单位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单位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该单位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复印件。资料备齐后到社保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费。单位参保缴费后有人员变动及时将变动人员名单报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初次参保交费的次月新发生工伤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开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二、公司不买社保会得到怎样的处罚 ?《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三、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条件是什么?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1、已参加工伤保险;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员工不需要自己担心交纳工伤保险这回事,但必须要督促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之内给自己购买工伤及其他的社会保险。只不过用人单位如果不想出工伤保险这笔保费,真的发生了工伤事故以后并不影响到职工个人享受各项工伤待遇。
  
  
  
总结:参加工作以后去哪交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去办理,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用人单位批准成立后就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有关笔迹鉴定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关笔迹鉴定法律规定是什么?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具体的举证期限应参照人民法院送达的《举证通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九......


·非法集资利息可以拒还的规定是什么
      近年来非法集资的案件的屡屡得手,往往都是因为非法集资案件,在进行集资的时候,会给当事人承诺高额的利息进行回报,当事人听到这种高额的利息诱惑以后,就会对这种违法犯罪的活动放下警惕。但......


·终身监禁使用条件具体是什么
      终身监禁使用条件具体是什么依照经《刑法修正案(九)》修正后的刑法典第383条和第386条的规定,犯贪污罪、受贿罪,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够反诉诉讼吗
      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够反诉诉讼吗如果夫妻之间有共同财产,建议反诉,这样可以避免以后争议、同时取得有效判决或调解书后,也有利于以后必要时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避免将来还需重新起诉。二、离......


·2023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什么?
      一、2020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什么?2018年的土地使用权证的概念是: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


·浙江省关于减刑假释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违法犯罪行为是不被国家法律所允许的行为,这也就意味着违法犯罪行为需要进行处罚,这样才能约束您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同时,我国法律对于一些具体的特殊情况,会依法作出假释......


参加工作以后去哪交工伤保险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