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员工何种情况可辞退
怀孕女员工何种情况可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或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如果并非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辞退哺乳期女职工,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等。因此,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雇哺乳期女职工的。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二、违法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有什么责任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怀孕并不是女职工的护身符,虽然法律中明确要求单位不得随意辞退怀孕女职工,但这并不代表就一定不能辞退怀孕女职工。按照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怀孕女职工有法定情形的,单位还是可以依法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并且在辞退怀孕女职工之后,还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总结:怀孕女员工何种情况可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依据《劳动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保险能赔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保险能赔吗?根据法律规定肇事逃逸保险能赔,通常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赔偿,因为它并不属于我们国家相关的交强险赔偿跟例外情形,依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
·股权转让时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问题有哪些?
股权转让时隐名股东的股权转让问题有哪些?1、作为股权转让的转让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权(工商登记上记载的股权)中,有一部分实际上所有权属于隐明股东所有,那么,转让方实际上是无权处分这隐名......
·偷税漏税罚款必须交吗?
偷税漏税罚款必须交吗?必须交,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
·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犯罪所得收益罪立案标准是在收益价值3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可以进行立案处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的情形如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
·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是什么
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是什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
·社区矫正职务犯罪难点在哪里?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法利益,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职务犯罪是刑事犯罪行为,犯有此罪的人会被刑罚。社区矫正是对职务犯罪人员一种重要的监禁制度,带有矫正性质但是同时实......
怀孕女员工何种情况可辞退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