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双方没证有结婚算重婚吗 一、双方没证有结婚算重婚吗?

  双方没证有结婚算重婚吗
  
  一、双方没证有结婚算重婚吗?
  
  没有结婚证也可能构成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
  
  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
  
  一般形成夫妻关系以后,周围的朋友同事邻居等这些也都会知道双方的关系,甚至不知情的同事朋友会把原配偶当成第三者,所以,重婚的性质要比出轨恶劣的多。这也意味着,并不是说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就不能去追究当事人重婚的法律责任了。
  
  
总结:双方没证有结婚算重婚吗一、双方没证有结婚算重婚吗?没有结婚证也可能构成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入室盗窃可能不判刑吗
      入室盗窃通常情况下会判刑,但不排除特殊情况,如行为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等。法律依据:《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


·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责任,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代表承担什么责任,内容是什么?公司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其内容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故意或过错,造成公司利益受损,应向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由于法定代表人属于并且通常又具有股......


·离婚官司第二次是否会判决离婚?
      离婚官司第二次是否会判决离婚?1、一般第二次起诉,判离的几率较第一次大;2、但是否判离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


·国内公司法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
      一、国内公司法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所谓同股同权,是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在国际市场上股票是全流通的,通过市场定价发行,所有持股者接受同一价格。这就是说,无论是公......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后可以追偿吗?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后可以追偿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


·合同纠纷资金占用利息规定是什么?
      合同纠纷资金占用利息规定是按照同期银行的贷款利率来进行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


双方没证有结婚算重婚吗 一、双方没证有结婚算重婚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