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酒驾出车祸找人顶替属于什么犯罪?

  酒驾出车祸找人顶替属于什么犯罪?1、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2、替人“顶包”的的没肇事也不能置之事外。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3、出于骗保目的发生的交通肇事顶包案中,肇事者因为不符合保险理赔情形找人顶替,之后就可以借此假象申请保险理赔,保险公司受骗核定赔偿后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构成保险诈骗罪。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虚假诉讼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2、第三百一十条:【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3、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于酒驾出车祸找人顶替的情况,显然是构成了违法行为,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特别是对于因酒驾造成了车祸并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害的,还需要追究人员的刑事责任,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来认定。
  
  
  
总结:酒驾出车祸找人顶替属于什么犯罪?1、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构成妨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农村宅基地证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地证可以继承吗?农村宅基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只有使用权,而且这一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即村民资格。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


·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
      ?一、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如何判定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都是刑事违法行为。可以根据以下进行判定。1、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2、故意杀......


·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有哪些区别
      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有哪些区别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同属于违约的具体方式,但是他们之间却是有根本性的区别,那究竟根本违约与预期违约有哪些区别?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能为您提供......


·骑摩托车撞到人骨折应负刑事责任?
      骑摩托车撞到人骨折应负刑事责任?1、骨折是重伤范畴,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就要看摩托车驾驶人撞到人时是否是因为自身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所致。如果是正常驾驶,因为被撞人因素或道其他非抗拒......


·继承权的时效保护期是多长?
      继承权的时效保护期是多长?我国《继承法》第8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除此......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核准吗?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需要证监会核准吗?非公开公司债券由交易所监管,向证券业协会备案。不需要公开披露信息,也不需要报送证监会核准。因此,发行人成功发行私募公司债后,公开市场只能查询到此债......


酒驾出车祸找人顶替属于什么犯罪?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