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不分或者少分情形有哪些
离婚时财产不分或者少分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如小明背着小红馈赠给别的女人金银首饰、汽车、房屋等,金额不大的尚且不论,但如是赠与价值较大财物的话,小红是可以向法院诉请主张赠与无效的,当然受馈赠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如还有隐藏、转移的行为,小红还可以主张小明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的。二、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如一方有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如小明与小红是夫妻,小明与婚外异性同居,小红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如小明仅仅是通过微信或其他网络工具与其它异性发生暧昧行为、偶然或偶发性的有一夜 情的发生,这种情形是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持续、较稳定地共同居住,通俗的说法就是偶尔、次把次的出轨必然属于道德谴责的范畴,但不符合法定的能主张损害赔偿的条件。原则上,在夫妻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一般都是均等的分割。当然,若有一方具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如隐藏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这些属于法定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的情形。除此之外,就算夫妻因为一方具有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此时也无法直接导致不分或少分财产。法律中规定的,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总结:离婚时财产不分或者少分情形有哪些《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信访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
信访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信访是可以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了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
·具体危险犯和实害犯的区别是什么?
具体危险犯和实害犯的区别是什么?1、内容不同实害犯,亦称侵害犯。危险犯的对称。对侵害客体已发生实际损害的犯罪。实害犯以对客体发生实际损害为成立要件。实害犯是以造成法定的实害结果作为既......
·二胎新政策的全面放开
二胎新政策的全面放开,终于打破中国几十年来家里“一娃独大”的局面,您在高兴的同时发现,新的计生法仍然保留社会抚养费这一规定。对于这一规定,很多人都不理解,也有很多人嗤之以鼻,抱有侥......
·开庭前法官的调查笔录应准备什么材料证据?
一、开庭前法官的调查笔录应准备什么材料证据?(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
·子女开销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一、子女开销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了就是个人承担,没有离就共同承担。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无社保有工作抚养权能争取到吗?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可能会因为感情破裂,最后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双方之间的感情问题,但是对于有孩子的家庭,他们不仅要面临着分割财产的问题,还要面临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时财产不分或者少分情形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