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一、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胁迫结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婚姻的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三、重婚罪的行为类别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又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行为类别包括: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重婚是指当事人明知道自身存在婚姻关系的,依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或登记的,违法我国的婚姻法律法规的。我国的司法部门和民政部门对这类违法人员进行处罚,依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保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
  
  
  
  
总结:一、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的婚姻是无效的,无效的婚姻会被撤销。二、相...#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占有改定是否发生风险转移
      占有改定是否发生风险转移?只要约定好一般不会发生;(一)第三人1、出卖人的债权人。包括一般债权人和与出卖人定有买卖契约买受该动产的特定第三人。对于一般债权人而言,所有权人能够根据物权的......


·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都是什么?
      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比较复杂,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很多人倾向于在网络中写小说,虽然看似这些没有申请著作权,但是也可以享受一般著作权保护,因为著作权作品完成发表即享有,但是如果有人......


·疫情期间工资降薪通知怎么写
      写清事实即可,但需要跟劳动者约定一致之后才可以。企业适度降薪是有法可依的,法律并未对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调岗降薪做出过多限制性规定,只要求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值得提出的是,用人单位做出调......


·销售假药如何定罪量刑?
      销售假药如何定罪量刑?一、销售假药如何定罪量刑?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规定侵占罪有哪些特征
      侵占罪是对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这三种特定对象进行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侵占罪与贪污罪都具有意图将自己合法控制的财物变成自己非法所有的特性,致使二者常常混......


·侵犯公民肖像权赔偿是好多
      侵犯公民肖像权赔偿是好多对于侵犯肖像权的赔偿,没有具体数额规定。但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应当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以及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精神损害的赔......


我国的重婚第二段婚姻有效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