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适用范围是每天工作超过8个小时的时间,节假日加班的时间,周末加班的时间。
1、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只能支付法律规定的加班工资报酬,不能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而且,这里所指的“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是指在支付了正常工资之外另外支付的。如果按一个人的月薪是3000元计算,实际算出的日工资应为137.9元,这样法定节假日加一天班的加班费应是137.9×3=413.8元,再加上一个137.9元就是该人应得的一天加班薪金。
2、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4、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则以日加班工资除以8小时。
注意:①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②此种计算方法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二、加班时间限制注意什么?
但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加班时间不受上述时间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如何减少加班时间,为保障劳动者权益,限制延长工作时间的措施有哪些?
(1)限制延长工作的时间。我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限制审批手续,企业在特殊情况下组织加班加点,应当事前提出理由,计算工作量和加班加点的职工人数,在征得同级工会组织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
(3)限制审批权限,加班加点延长工作时间的审批权限,由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研究确定。
(4)限制加班加点工资。劳动法明文规定,严格制止企业滥发加班加点工资。一是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中加班,原则上要求安排补假,不发加班工资;对法定节日加班,确实不能安排补休的,而对加班工资的发放也规定了严格的限制条件。二是规定要从发放加班工资总额上严格控制,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各个企业的不同生产情况应分别核定企业全年发放的加班工资总额,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审批。企业发放的加班工资总额超过核定限额部分,应该从核定的可以用于当年发放的奖金总额中予以扣除。
(5)限制对加班工资的发放,加强管理监督。
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要认真核定与审批企业提出的加班计划和加班工资总额。在核定企业全年加班工资总额时,应当抄送当地银行,以便监督执行。凡未经核定加班工资限额的,银行不得支付加班工资。还要求各级企业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对加班工资发放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对于违反现行规定和财经纪律,采取不正当手段滥发加班工资的单位和滥批加班工资的部门,要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严重的有关领导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6)从准许加班加点人员上限制,禁止安排未成年工,怀孕女工和哺乳未满12个月婴儿的女职工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加班加点。
(7)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随意或者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综上所述,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适用范围是每天工作超过8个小时的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加班工资计算按照不低于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倍计算支付,所以超过时间的即使是支付加班工资也是不可以的。而对于需要加班的情况,也必须要先和劳动者协商。
总结: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一、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适用范围是每天工作超过8个小时的时间,节假日加...#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抢注商标恶意投诉该怎么办
一、抢注商标恶意投诉该怎么办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如果被......
·相信很多已经步入职场的人们都知道,在进入职场时,需要和用人单
相信很多已经步入职场的人们都知道,在进入职场时,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从而更好的保障自己日后的权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甚至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车祸死亡判刑了还要赔钱吗
车祸致人死亡判刑需要赔钱,赔偿是民事责任,坐牢是刑事责任,刑事和民事不一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且有肇事行为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量刑,当事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当婚姻生活出现裂痕
当婚姻生活出现裂痕,很多人选择离婚。离婚方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用时较短。但是也会存在孩子抚养权的争取问题。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协议离婚小孩抚养权可以争取到吗?小面我们收......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要是公民被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的话,此时其家属是不能进行探视的,按照规定只能委托刑辩律师代为探视、申请取保候审等等。而此时聘请律师自然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刑......
·无证驾驶压死人如何处罚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3)死亡三人,负事故......
劳动法关于加班工资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