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加班和请假工资发放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加班和请假工资发放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事假没有工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请事假单位可以扣除该日工资。二、公司拖欠员工工资会有什么惩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加班和请假工资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的,单位不能因为职工请病假了,就直接苛扣之前职工的加班工资。况且,劳动者在工作过程当中需要请假的事情也很多,如果是请婚假丧假的,这些都根本不会被扣工资的,婚假,丧假等都属于带薪休假。
  
  
  
总结:加班和请假工资发放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作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母亲买房构成表见代理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案
      案情简介:吴某与陆某系母子关系。陆某在上海建有私房一栋。陆某在外打工期间,吴某为其照看子女和看管财产。因陆某在信用社的建房贷款逾期,信用社催促偿还,吴某为归还陆某的贷款,以陆某的名......


·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哪些行为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
      票据诈骗罪的追诉标准是什么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其实也就是法律中规定的立案标准,在实施了相应的行为之后,如果发现并没有达到规定的追诉标准,那也是无法认定构成此罪的。而法律中对不同罪......


·停薪留职申请是怎么办理的
      在生活中,劳动者或许会遇到在特殊的情况下,在一段时间内无法为企业提供劳动,但是此时也不想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就会想到停薪留职。停薪留职的意思就是暂停薪水,但是会保留职位。如果想要办......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范本
      集体土地使用合同范本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让方(土地所有者):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身份证号......


·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 一、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
      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一、应该怎样办理著作权转让?提交申请→登记机构查询→登记机构受理→登记人员审查→登记完成,转让需提供的资料1、合同登记申请表并盖章;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


加班和请假工资发放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