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般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做法?

  一般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做法有哪些
  
  一、一般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做法有哪些?
  
  1、企业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订企业知识产权策略,监督制度的实施,保证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员工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懂得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3、积极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
  
  4、合理利用诉讼。
  
  二、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征?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 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类型 。知识产权的对象是"知识", 知识产权的性质包括以下几点:
  
  1)无形;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时间性;
  
  5)可复制性。
  
  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几乎是能够立足于市场的核心所在,但是每家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并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企业要求员工尊重并保护本企业的知识产权这是必然的,法律上也规定了,知识产权方面公司可以跟劳动者约定违约金。
  
  
  
  
  
总结:一般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做法有哪些一、一般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做法有哪些?1、企业要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制订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新劳动合同法与派遣工相关规定
      劳务派遣运用得越来越频繁,因其有两点好处:一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工承担的用人单位责任较少;而是聘用劳务派遣工方式非常简便。为了了解新劳动合同法派遣工的相关规定,我们下面将介绍2016年......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吗?虽然夫妻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区别,但离婚协议的性质在法律上应当被认定为合同的一种,是双方经过合意所产生的。对于协议离婚中纠纷的处理原则和处理方式......


·非营运小货车几年一审
      货车都是一年一审,跟营运非营运没有关系。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
      预备阶段的终止是犯罪么?是犯罪,造成损伤的需要追究法律责任。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


·老年人财产分配证明样板内容是什么?
      老年人财产分配证明样板内容是什么?老人财产分割协议书老人财产分割协议人:协议人甲,长子:,身份证号码:;协议人乙,次子:,身份证号码:;协议人丙,长女:,身份证号码:;所分割的家庭遗产......


·工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怎么开?
      工商局出具的备案证明文件怎么开?各种类型的企业在设立成功后,会与其他个体发生经济往来,为了保护各债权人的利益,国家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设立者的责任。在公司设立成功后。需要进......


一般企业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做法?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