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事实婚姻实质要件具体是哪些

  一,事实婚姻实质要件具体是哪些(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2、双方自愿结婚;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国对待事实婚姻的态度针对我国事实婚姻的状况,一律承认事实民法典律效力会使男女两性的结合脱离了国家的指导和监督,助长了包办买卖婚姻、早婚、童婚及重婚的发生,影响了优生优育,降低了人口素质;影响了法律对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保护,使我国《民法典》有关结婚登记制度的规定变成了一纸空文,会影响国家的法治进程。不承认其效力不但使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而且还会不可避免地带来家庭关系的不稳定,既不符合我国传统习惯,也不符合法律的本意。但面对大量未经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如何认定其法律地位,要不要给予保护,在多大的范围内予以保护,我国司法实践根据社会的发展对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大致经历了从持肯定态度到否定态度,从承认到不承认,从注重婚姻的实质到注重婚姻的形式这样一个发展过程。事实婚姻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处理不当就会导致自己的利益维系存在不少的困难,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实质上要求,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按照具体的情节进行分析但是在有关事情的处理上还是需要自己按照有关法律来操作,减少自己的权益损失。
  
  
  
总结:一,事实婚姻实质要件具体是哪些(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房产税的征收可以分为个人房产税和非个人房产税,其房产税的征收
      房产税的征收可以分为个人房产税和非个人房产税,其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不一样的,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对象是怎么样的?这是很多纳税人不熟悉情况,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


·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民事诉讼是一种最为基本的诉讼类型之一,其具有一定的法律规定。那么什么是民事诉讼?民事诉讼具有怎样的法律要素?以及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哪些?下面就跟随我们一起解答相关法律知......


·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
      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一、可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哪些合伙企业经营困难或者是期限届满等情形出现都可能导致解散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解散主要包括:1、合伙约定的经营......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形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而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负事故全部责任。1、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


·对私闯民宅应该如何处罚
      对私闯民宅应该如何处罚私闯民宅情节严重,则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我国《刑法》,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构成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尚不够刑事处罚......


事实婚姻实质要件具体是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