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失去继承权的情形
(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的第三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
(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上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的遗产是当事人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宅基地不是私人财产。宅基地从始至终就属于本村全体村民共有的,但是,可能在大部分村民脑海当中,都随着时间的推移把宅基地看成了个人的资产。
总结: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有债务问题离婚能保住房子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子是婚后财产的,所负的债务离婚时,不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按照个人债务划分,那么......
·父母过世房子继承的方法是怎样的?
父母过世房子继承的方法是怎样的?父母过世房子继承的方法是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来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
·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
·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吗?
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吗?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因为公司的很多的税费的话,它都是按照公司的注册资本来进行一个缴纳的,所以实际上对于他们的一个影响还是比较重大的,当然了也需要看到......
·在我国一般出他项权证多久放款
虽然并不见得有了他项权证银行就必须放款,但结合生活经验我们也知道,他项权证办理好了意味着申请贷款的事情是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的。只不过银行拿到他项权证就马上放贷的这种可能性也非常小,对......
一、宅基地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