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员工在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

  员工在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
  
  一、员工在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
  
  算工伤。加班也是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他九县为150元)
  
  (一)建国前参加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
  
  (二)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项情况的,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
  
  二、在职员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对非工伤死亡职工的家属的赔偿也是包括了三个方面,丧葬费、一次性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在具体的赔偿标准上面肯定是和因公死亡的赔偿标准不同。
  
  在加班期间也算是在工作岗位之上,加班期间受伤或者是死亡和在普通上班期间死亡和受伤都是一样的待遇。并且用人单位还需要将员工本身的相关工资和加班工资进行一定的支付,其次在对家属进行相关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由双方来进行商议。
  
  
总结:员工在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一、员工在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算工伤。加班也是工作时间。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教师醉驾会开除公职吗?
      一、教师醉驾会开除公职吗?教师醉驾不会开除公职,但醉驾导致重大交通事故,情节严重的会进行开除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一、劳动合同期限一般签订几年劳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


·一、离婚官司被告多久收到传票?
      一、离婚官司被告多久收到传票?(一)对起诉书的审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生效的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料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人......


·在贷款方式中,有用动产进行抵押的贷款方式,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
      在贷款方式中,有用动产进行抵押的贷款方式,债务人将自己的动产抵押给债权人从而获得贷款,如果债务人到期没能偿还贷款,债权人有权将处置动产的所得用于赔偿自己的损失。在动产抵押中,将动产......


·民事诉讼反诉庭审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反诉庭审程序是什么?一、民事诉讼反诉的程序1、反诉提起方式反诉是民事诉讼所独有的,无论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还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毕竟都是民事诉讼,原、被告主体地位平等,所以应......


员工在加班期间死亡算工伤吗?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