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
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以全部让一方承担么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可以不必承担债务。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我国在2018年的时候有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其中,明确了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有欠债,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事由也没有进行追认的话,这样的债务即使产生与婚内,也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但是在婚内,一方虽然以个人名义欠债,但欠债的原因是因为家庭日常生活开销,并且欠债的数额在合理范围内的,就算另一方没有同意或者没有进行追认,这也是夫妻共同债务。
总结: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如何认定放弃抗辩权协议的效力?
在民法体系中,抗辩权是重要的权利,与请求权是对立统一的。针对合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主张抗辩权,中止合同。有时候,合同双方会另外签订一份协议,一方在协议中明确提出放弃抗辩权这种权......
·一、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一、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一)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
·一、法院拍卖的房屋与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什么?
一、法院拍卖的房屋与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什么?法院拍卖的房屋与买卖不破租赁的关系是法院拍卖的房屋不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的情形: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许多人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是会导致许多更严重的问题出现的,双方也都不会愉快的解决,所以您需要了解一下关于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
·侵占遗忘物会怎么处罚?
侵占遗忘物会怎么处罚?在实践中,许多人都会有拾到他人物品的经历,这些物品有些是他人遗弃的,有些则是遗忘物。我们拾到他人物品应还给他人,但有少部分人会将拾到的遗忘物侵占,这种行为如果......
·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患纠纷在当今时代是一个比较常见的事情,其实从理论上来说,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关系应当是相互信任的,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和一些特殊事件的影响,我国目前的医患纠纷关系是有待解决的。在下文当......
审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解释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