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是多久?

  一、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是多久?
  
  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是5年,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刑法关于追诉时效,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 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国刑法还规定,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重婚罪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写明基本情况):
  
  被告人(写明基本情况):
  
  案由:重婚罪
  
  诉讼请求:被告人犯重婚罪,请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之规定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自诉人与被告人于年月日结婚,年月日生一子。初时,两人感情较好,但自1999年开始,两人感情逐渐谈漠。
  
  被告人于年开始与非法同居,两人于年月日生私生子,于年月日生下私生子。为一无职业的家庭妇女,年来一直由被告养活。还为购买了房供自己与及三个子女居住。与对外以夫妻相称。
  
  在私生子女入读,对外宣称和的父亲是,母亲是。两小孩称为爸爸。
  
  年月日下午点,自诉人去处找,被伤。综上所述,被告人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妇的名义同居,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构成重婚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人民法院
  
  自诉人:
  
  年月日
  
  夫妻双方当中的一方当事人如果跟别人构成了婚姻关系,即便原配偶在发现以后没有马上起诉,但只要不超过5年的,甚至于在对方跟第三者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的5年内都是可以起诉的。况且,原配偶对此不闻不问的,其他人也是可以投诉的。
  
  
总结:一、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是多久?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是5年,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新乡对集资诈骗的处理是怎样的?
      很多企业利用自己的商业形象来进行集资活动,同时也正满足有些不怀好意的人利用企业这一路径通过集资,在获取了相当利润的情况下便脱离企业自身,对企业和投资人造成不少的经济损失,所以在生活......


·2023员工辞退手续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2020员工辞退手续的办理流程是什么?(1)部门经理对工作经验不符合公司要求、不遵守公司纪律、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可以辞退。(2)部门经理根据客观实际情况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向中心总监提出申请......


·醉酒驾驶並頂包负什么法律责任?
      我们您都知道,现在酒驾查得越来越严厉,很多司机在醉酒后驾驶辆,当遇到交警检查后,则选择让他人顶替,那么,醉酒驾驶並頂包负什么法律责任?如果并交警查出,顶包人需要承担妨碍执行公务的责......


·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一、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三百七十五元。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审查起诉告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吗
      一、审查起诉告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吗?会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


·行贿80万判多少年2023?
      一、行贿80万判多少年?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


一、起诉重婚罪的时效是多久?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