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对于重婚案件是到被告所在地来管辖的,根据《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定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在中国《婚姻法》第10条中被规定为"婚姻关系无效"列。而婚姻关系无效的法律后果,尽管现今世界各国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但都离不开对重婚者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这两种惩罚方式。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类婚姻受害者,如提出离婚的我国的人民法院和民政部门同意这类婚姻关系的解除。办理婚姻财产分配时,应积极的照顾这类婚姻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发现对方有藏匿、转移的,还可以进行少分或者不分这类婚姻财产。
总结: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对于重婚案件是到被告所在地来管辖的,根据《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当事人构成违法的条件是什么
违法,是指当事人的某个行为,与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相违背,或者是当事人做出了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影响及损害了他人、社会甚至是国家利益。法律上将违法的性质和损害程度分了为行政违法、民......
·破坏军婚罪的有效证据怎么确定
众所周知,军婚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很多军婚会受到破坏,那么对于受到破坏的军婚,为了维护无过错方的权益,该怎么去确定破坏军婚的有效证据呢,我们今天带您了解一下相关的内容......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刑标准是什么?
侵犯商业秘密罪定刑标准是什么?一、侵犯商业秘密罪定刑标准是什么?侵犯商业秘密罪定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
·快递承包合同到期押金不退是否违法?
现在的网购几乎满足了很多人的购物需要也使得快递业越来越成为市场所必需的行业,很多个体就看到了快递能够营利而纷纷加入到快递公司的承包业务当中去,但是只要有经济往来就必然会发生合同上的......
·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该如何?
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时该如何?关于共有土地使用权出租的问题,在我国《物权法》尚未正式出台前,共有土地使用权的概念还未得到界定。生活中,人们往往能够分清楚商品房的个人使用权面积和共有使......
·入职两天可以自离吗,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毕业季到了,很多小伙伴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面试了一个工作,可是刚工作两天发现自己并不适合这份工作,想要辞职,又怕影响自己的履历,触犯法律的规定。我们为了给各位劳动者们提供相应的帮助......
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