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数额是多少?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数额是多少?《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挪用资金罪量刑。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缓刑适用但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二)未全部退赃的;(三)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四)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二、挪用资金罪是自诉案件吗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由于挪用资金罪并不属于上述三类案件之一,因此可以断定挪用资金罪是不属于自诉案件的。用人单位如果只要是确定相关证据证明员工有挪用资金的相关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是检察院直接进行报案,然后检察院确定可以立案的话,那么就会对其进行相关的逮捕,然后再进行起诉,一般来说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总结: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数额是多少?《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劳动仲裁裁决后双方有一方不服可以起诉吗?
      劳动仲裁裁决后双方有一方不服可以起诉吗?对仲裁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必须仲裁前置后才起诉。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


·我国受贿证据规则有哪些要求?
      我国近几年的打贪力度一直在加强,但是我们都知道想要认定一个人有贪污受贿的情节是必须是要有证据的。那么我国受贿证据规则有哪些要求?法律如何规定的呢?下面的我们将就上述问题作出分析,希望......


·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按照《合同法》第67条的规定,构成先履行抗辩权须符合以下要件:1、须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关于互负债务是否指两个债务处于互为对待给付的地位,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


·法院发回重审卷宗装订顺序是什么?
      法院发回重审卷宗装订顺序是什么?(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立案管理信息表(4)执行申请书、移送执行书、协助执行书、委托执行书、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立案审批表(5)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行......


·打架寻衅滋事是什么罪
      视情况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寻衅滋事罪: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


·变更股东的时间周期是多长
      变更股东的时间周期是多长一、股东变更流程: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数额是多少?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