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一、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
  (1)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进行,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2)当事人彼此勾结,通谋实施该行为,例如,代理人同第三人通谋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3)行为结果在客观上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或某个第三人利益。
  其中的国家利益主要指国家作为全民财产所有人所享有的利益。其它违法的民事行为虽然也损害国家利益,且当事人可能有通谋,例如,走私,但因其损害的是以国家利益表现的社会公共利益,不属恶意串连的民事行为种类。
  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恶意串通的民事行为不仅无效,且对有关当事人还应追缴其已经取得的和约定取得的非法财产,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三人。
   二、恶意串通合同一定无效吗?
  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互相勾结、串通而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这类合同的后果通常归属于当事人之外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其他组织及公民个人。
  在我国当前经济生活中,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本单位利益的合同是最典型的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
  因此,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同时,《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也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而本条的规定是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作出的。
  从以上内容中我们知道,恶意串通合同是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的利益为目的而订立的合同。恶意串通合同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且恶意串通合同的当事人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人们在订立合同时,要避免订立恶意串通这类的无效合同,也要防止他人恶意串通订立合同,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结: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一、怎样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其特征包括:(1)各当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交通肇事死亡判刑多久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交通肇事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必然是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就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而这个时候导致人员死亡其实也是有的,这个时候才了犯罪,自然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一般交通肇事......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没有住院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没有住院的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轻微伤没有住院的赔偿规定是误工费用的赔偿,还有就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赔偿,当然如果说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基本上都是情节比较严重......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有效期是多久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有效期是多久?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有效期是多久一般来说,期限不超过3年。而且在物业项目召开业主大会并成立业委会之后,该合同无论是否到期,都自行终止。由业主委员......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是怎样的
      新民事诉讼法解释是怎样的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一条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内,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所列明的再审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


·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商标权质押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商标专用权质押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鼓励和扶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注册商标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发挥商标品牌带动效应,增强自主......


·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民间借贷中如果是比较正规的话,那么当事人之间往往会选择签订书面的借贷合同,而不会草率的签订一份借条就完事,这其实对自身利益的保护是非常不利的,一旦出现纠纷因为借条内容比较简略,自身......


如何认定合同中的恶意串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