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缓刑对居住证的影响怎样

  缓刑对居住证的影响怎样缓刑期间可以在执行缓刑的地方办理居住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是在个人信息中依然会留下刑事处罚的记录。二、缓刑考验期期间的义务有哪些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罪犯参加劳动,应同工同酬。如果同时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应执行。缓刑有条件地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罪犯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不再犯罪,可以在缓刑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或者缩短缓刑考验期。二是罪犯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由法院撤销缓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处以新的刑罚。此外,根据刑法第449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害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这是一种特殊的缓刑规定,是在特定情况下对特定的对象缓刑执行的特殊处理制度,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其实对罪犯来讲,要是被判缓刑的话自然是很有利的,但这也是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毕竟缓刑并不是免于刑事处罚,此时可以说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但也会给罪犯留下案底,而因为案底不能被消除,因此会对其产生一辈子的影响。综上所述,既然能申请到缓刑,说明对自己还是比较有利的,但在一定的行为上还是会产生影响,缓刑并不是免于刑事处罚,但还是可以办理居住证的,只是被限制了一定的人身自由,所以办理居住证也不能超过指定区域办理。
  
  
  
总结:缓刑对居住证的影响怎样缓刑期间可以在执行缓刑的地方办理居住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没有违反规定,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是在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处理交通事故人员误工费用如何计算?
      处理交通事故人员误工费用如何计算?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它包括两部分,一是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二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来队处理......


·软件类商标抢注后怎么办?
      软件类商标抢注后怎么办?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


·抵押回执他项权证的概念是什么
      关于不动产的抵押登记在办理完毕了以后会给我们出具相关的证书,现在人们比较有机会能够接触到的他项权证应该就是土地和房屋这两种了。当然了,我们也是在急需用钱的时候才会把属于自己的某些重......


·因车祸致伤做什么鉴定?
      因车祸致伤做什么鉴定?应当进行伤残鉴定处理,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
      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一、劳动争议仲裁主体有误怎么办可以提出异议。单位主体或劳动主体有问题,就是被告的单位、劳动者不是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是什么?每一种犯罪都规定有立案标准,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那个标准,才会被评价为犯罪。那么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区别有哪些呢?今天,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玩......


缓刑对居住证的影响怎样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