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脑梗在公司发病属不属于工伤?

  脑梗在公司发病属不属于工伤?
  
  一、脑梗在公司发病属不属于工伤?
  
  如果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如果抢救过来了不算工伤。如果属于本人自身的疾病,单位不承担责任,走医疗保险。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申请认定工伤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
  
  3.企业的工伤报告,属于统计范围的因工伤亡事故,提交安全监察部门的结案批复;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裁决书或相关的处理证明;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裁定书;
  
  (3)属于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的,提交企业出具的工作紧张的证明材料。
  
  (4)属于因工因战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5)属于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国和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应有企业或者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6)其他特殊情况,提交认定工伤所需的证明材料。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员工在工作的期间发生了疾病如果要被视为工伤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死亡才能被认定,如果因发生的疾病没有死亡的,这种情形是不会算是工伤的,所以,工伤的赔偿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按流程来进行办理。
  
  
  
总结:脑梗在公司发病属不属于工伤?一、脑梗在公司发病属不属于工伤?如果48小时之内死亡,视同工伤,如果抢救过来了不算工伤。如果属于本人自身的疾病,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
      公司减资审验程序是什么?一、公司减资1、减资是指企业为弥补亏损,调整资本而减少企业资本的行为。企业减资需获股东大会的特别批准。2、企业减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1)一次性偿付累......


·医疗诉讼中医生如何证明自己无过错?
      医疗诉讼中医生如何证明自己无过错?一、医疗诉讼中的主要证据包括哪些?(一)病历。有人说“打医疗官司就是打病历”,这话一点儿都不假,医院反复培训规范病历书写也就是基于此理论。可实际上......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的条件: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六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


·国家规定多少岁算童工?使用童工如何处罚?
      在我国,使用童工是一种违法行为,使用童工的单位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但实践中仍然有大量童工的存在,究其原因,是由于童工的使用成本较低。关于童工的年龄还有许多人不太了解,有些人认为未成年......


·驾驶员偷油多少算违法
      无论偷油多少都算违法。只不过,偷油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就触犯了刑法,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


·关于团伙入室抢劫判多久?
      关于团伙入室抢劫判多久?抢劫,这个行为,法律对于其的认定应该是比较严格的,无论其后果是得手了还是没有得手,对于这个行为的认定都是以抢劫罪来论处的,并且抢劫,如果有携带一些刀具,对人......


脑梗在公司发病属不属于工伤?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