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伙合同订立的形式

  《民法典》第967条及以下条款对合伙合同的订立,并未附加特殊的形式要求。故此,合伙合同的订立形式,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第469条)及总则编(第135条)。此一点,既不同于《民法通则》第31条对订立合伙协议的要求,也不同于《合伙企业法》第4条对合伙协议的书面要式要求。此外,《民通意见》第50条曾对个人合伙的要式要求,作过补充性规定,即: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

     本条对合伙合同未采要式要求,司法实践中,从便利处理合伙事务、避免纠纷角度,仍然倾向于“合伙合同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此外,是否采书面形式,在民间习惯中,也表彰合伙人对合伙业务的审慎程度。本条去除要式要求,对司法实践中认定所谓“事实合伙关系”,有实质意义上的影响,即《民法典》之前应当认定“事实合伙关系”中的“事实”(比如共同出资等)是对书面合伙合同的拟制,《民法典》之后应当认定是对合伙合同的拟制,倘若能证明存在口头合伙合同,则不再是认定为事实合伙关系、而本身即是合伙关系。

  
总结:《民法典》第967条及以下条款对合伙合同的订立,并未附加特殊的形式要求。故此,合伙合同的订立形式,适用《民法典》合同编通则(第469条)及总则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犯罪中止的判决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之间的区别?一、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防卫目的的......


·涉嫌组织卖淫会被判刑吗
      我们知道,在我国如果进行卖淫行为的话,这并不能构成刑事犯罪,也就不能对行为人进行判刑。那要是有人属于组织他人进行卖淫,也就是涉嫌组织卖淫的话,那么针对这样的行为是否会被判刑呢?我们......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最终的判决结果肯定对当事人来讲是很重要的。但为了避免出现司法资源浪费的情况,诉讼过程里面肯定都是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才行,不过这也避免不了出现那种无正当理由起诉的情况......


·晚上加班摔倒算不算工伤?
      晚上加班摔倒算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合伙合同订立的形式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