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20%的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
  
  由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具体使用该款项时,经所在地街道、镇乡政府审查同意后可将该款项用于集体公益设施建设,也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二、征地农转非人数的确定方法
  
  (一)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全部予以农转非。
  
  (二)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农转非人员的人数按被征收耕地面积(果园、牧草地面积按耕地面积计算,下同)与0.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确定。人均耕地面积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记载的耕地面积(不含已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被征地农户的承包耕地被征收后,其剩余的耕地面积以户为单位计算人平不足0.5亩的,除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农转非人数外,被征地农户可以户为单位另行申请增加农转非人数,直至该户剩余耕地面积达到人平0.5亩以上为止。
  
  (三)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因住房被征收并拆除的,被拆除户可申请以户为单位全部农转非。以户为单位全部农转非的,剩余土地由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对象的确定
  
  (一)农转非安置对象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常住农村户口的村(居)民,以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发放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土地承包部门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
  
  (二)大中专在校生、现役义务兵、劳教劳改人员,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予以征地农转非安置。
  
  (三)对征地前的不属于征地农转非的非农户口人员,未退出承包地的,予以征地农转非安置。但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工作或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等回原籍落户并已进行安置或享受退(离)休养老待遇的人员除外。
  
  (四)未参加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正常婚嫁、自然出生除外)的空挂户口人员,不能享受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政策。
  
  (五)房屋拆迁的农转非人员安置与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不能重复享受。
  
  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一)房屋拆迁补偿
  
  1、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拆迁(腾交)房屋的,按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20%给予奖励。
  
  2、被拆迁人自愿申请放弃残值,且在规定时间内腾交房屋的,按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20%给予残值回购补偿。
  
  3、被拆迁人已取得合法建房相关手续,只建了基础的,对基础部分按建安造价给予补偿,不予住房安置。
  
  (二)住房安置方式
  
  1、城市规划建成区内实行货币安置或还房安置。实行还房安置的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还房;实行货币安置的,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300元计算货币安置费。
  
  2、城市规划建成区外按每人占地面积30平方米划地自建房安置或自选址自建房安置。
  
  (三)住房安置对象的确定
  
  1、被拆迁人属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常住农村户口的村(居)民,予以住房安置。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常住农村户口的村(居)民以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发放的户口簿和土地承包部门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
  
  2、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被拆迁人因土地被征收转为非农业户口,以及被拆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非农户口,未享受国家房改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员工除外)或农房拆迁住房安置政策的,予以住房安置。
  
  3、对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劳改劳教人员的房屋进行拆迁的,予以住房安置。
  
  4、有房产,户口已迁出的,不属安置对象,但按规定对其房产进行货币补偿。因婚嫁到本集体经济组织外,户口未迁出,在他处有房产或已享受了住房安置的,不予住房安置。
  
  5、被拆迁人合法收养的子女和赡养的孤寡老人,符合本条第一款的,可以享受住房安置。
  
  6、住房安置对象已婚符合生育政策的,凭准生证和黔江区中心医院、黔江区妇幼保健院、黔江区生殖健康中心出具的已孕证明,增加一人住房安置。
  
  7、未参加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正常婚嫁、自然出生除外)的空挂户口人员,不予住房安置。
  
  (四)住房安置对象的审查要件
  
  1、户口的审查,以拟征地公告的时间为准。
  
  2、房产的所有权确认,以产权证经公示无异议的为准。
  
  3、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集资建房的以区住房改革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员工未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五、其他构(附)着物补偿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的补偿标准
  
  1、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的认定
  
  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经相关部门认可的畜禽养殖企业或养殖专业大户),征地拆迁时,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必须具备:
  
  畜禽养殖厂(场)工商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畜禽养殖厂(场)证明材料。
  
  2、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拆迁补偿办法及标准
  
  (1)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调查登记、补偿标准,按黔江府发﹝2013﹞2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畜禽搬迁补助费(含搬迁费及搬迁损失),按拟征地公告发布时养殖厂(场)实有的畜禽数量计算,标准为:
  
  畜类:祖代种猪每头补助500元,有孕母猪和哺乳期母猪每头按500元的标准上浮50%后给予补助;其他能繁母猪、种公猪每头补助200元,有孕母猪和哺乳期母猪每头按200元的标准上浮50%后给予补助;祖代种猪、能繁母猪和种公猪由畜牧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其他生猪20公斤以上的每头补助60元,20公斤以下的每头补助30元。
  
  禽(兔)类:每只补助4元。
  
  其他畜禽类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3.机具设备搬迁补助费,按机具设备净值的20%计算。
  
  (二)具备生产经营合法手续的食用菌种植补偿标准
  
  1、种植食用菌的大棚及建构筑物按黔江府发﹝2013﹞21号文件规定予以补偿;
  
  2、种植的食用菌按黔江府发﹝2013﹞21号青苗补偿标准蔬菜类予以补偿;
  
  3、食用菌场的活菌包按每个2元给予搬迁损失补偿,死菌包不予补偿。
  
  (三)成片栽种的苗木补偿标准
  
  1、拟征地公告前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苗木,根据苗木大小和稀密度按每亩2000-4000元补偿;拟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的苗木不予补偿。
  
  2、拟征地公告前办理林(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苗)木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成片栽种的苗木,根据苗木大小和稀密度按每亩4000-8000元补偿。
  
  3、苗木经补偿后,由实施征地单位负责处置。
  
  (四)房屋装饰物补偿标准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防盗门 640元/个 正规厂家生产
  
  铁条防盗门 80元/平方米
  
  包门 300元/个
  
  塑钢门窗 140元/平方米
  
  防盗网 80元/平方米
  
  吊顶 50元/平方米
  
  内外墙漆 50元/平方米
  
  木地板 100元/平方米
  
  琉璃瓦 50元/平方米
  
  彩钢瓦(棚) 80元/平方米
  
  太阳能热水器 300元/个 搬迁补助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重庆黔江征地拆迁补偿规定的相关内容。各个地区的征地拆迁工作需要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指导下进行,应符合相关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被征地一方的合法权益。以上规定对征地拆迁工作中的补偿事项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苗木补偿标准等。
总结:重庆黔江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一、20%的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由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具体使用该款项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涉嫌强奸罪会被判刑吗?
      涉嫌强奸罪会被判刑吗?法律中规定强奸罪侵犯的法益是双重的,同时《刑法》中对此罪的处罚也是比较重,而一般在涉嫌构成强奸罪的情况下,往往都是会依法对行为人做出判刑的,因此有的人问涉嫌强......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
      江苏征地补偿款鱼塘标准是多少?江苏省地处我国长江流域,河流密集,很多农民都在自家土地上修建了鱼塘。当政府因为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会对农民发放一笔补偿款。具体能够拿到......


·一、交通事故二人死亡一伤会如何处罚?
      一、交通事故二人死亡一伤会如何处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


·管辖权异议后移送要多长时间
      管辖权异议后移送要多长时间移送案件一般情况下也就是一个月左右。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


·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离婚后,有孩子探视权的一方需要按照既定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而抚养费的支付是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孩子的实际需要确定的,故而不同的地方的抚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就会走上离婚的道路,当双方离婚,又有了小孩,就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刚起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到底是归爸爸还是归妈妈。一般的话都会综合考虑:1.主要是从最有利于......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补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