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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直接证据撞人怎么处理

  没有直接证据撞人怎么处理 没有直接证据撞人会怎么样呢
  重点是撞人之后就案件审理过程中,是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先说我的结论,那就是此类案件是侵权的一般案件,只是适用举证的基本规则,即“谁主张举证责任”。而不能适用过错推定的“举证责任倒置”。 因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此“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而“举证责任倒置”是特殊规则,是将举证的责任分配到被主张一方,如果他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后果。
  在侵权案件中,要想适用过错推定,采用举证责任倒置,那必须是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才行的,以下为《民法典》中明确适用过错推定的情况,采用举证责任倒置:
  ①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②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③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④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⑤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⑥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⑦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⑧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说,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肇事者的违法。那么处理起来就相当麻烦了,最坏的情况就是法院不予受理。但是我国的法律有相关的规定,需要当事人拿出肇事者撞人的直接证据,这样法院才能受理,处理起来才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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