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苏州辅警工资福利是怎样的?

  辅警是公安力量的补充,接受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辅警相对于普通民警来说,略有差别。辅警的工资待遇也是想成为辅警一员的朋友所关心的。但是在苏州这种经济发达的地区,辅警的工资福利怎么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详细介绍下苏州辅警工资福利。
  
  一、什么是工资福利
  
  “工资福利待遇”虽然连在一起,但性质不同,内容也不同:
  
  1、《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而福利是对员工生活的照顾,是组织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与奖金之外的一切物质待遇,是劳动的间接回报。
  
  福利分为国家性福利和地方性福利,根据福利的内容又可以分为:
  
  (1)法定福利:政府通过立法要求企业必须提供的,如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企业福利: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或稳定员工而自行为员工采取的福利措施。比如工作餐、工作服、团体保险等等。
  
  企业福利根据享受的范围不同,可以分以下两种:
  
  (1)全员性福利:全体员工可以享受的福利,如工作餐、节日礼物、健康体检、带薪年假等。
  
  (2)特殊群体福利:指能供特殊群体享用,这些特殊群体往往是对企业做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企业核心人员。特殊群体的福利包括住房、汽车等项目。
  
  综上,奖金和津贴属于工资范畴,不属于福利待遇。
  
  二、苏州辅警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补充力量。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已有各类警辅人员400万人左右。
  
  盛桂英在全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与培训会议上说过,《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即将下发,其中意见中明确了“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和条件。今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会同公安部明确“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的标准和条件。
  
  1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就警务辅助力量的定义范围、管理体系、职责权限、规范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意见的审议通过被普遍认为正式拉开了警辅人员改革的序幕。
  
  辅警也是公安队伍中的一员,在实际行动中,他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公安机关的形象,他们在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当今社会治安中一支不可轻视的队伍。他们在人格尊严方面和警察是同等的。他们的工作风险和警察是一样的,他们的工资待遇确实很低,他们的工资是当地的最低标准1000多块钱,是当地方警察工资的五分之一左右,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严重不公的现象。您都知道,当今的社会治安让人并不乐观,要想创造一个和谐社会,光靠警察这支队伍是不可能的,必须您齐心协力,政府部门必须充分的认识到,提高辅警队伍的工资待遇,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势在必行。
  
  以上内容介绍了苏州辅警工资福利的相关知识。辅警也是保障城市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其承担的职责和义务也是无法取代的,警辅人员承担了大量巡逻、执勤以及交通道路疏导等工作,无论是寒冬还是酷暑,都坚守在一线。如果还想了解更多
总结:辅警是公安力量的补充,接受公安机关的领导和监督。辅警相对于普通民警来说,略有差别。辅警的工资待遇也是想成为辅警一员的朋友所关心的。但是在苏州...#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不动产后让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不动产后让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一、不动产后让与担保合同的规定是什么?不动产后让与担保合同的内容如下,合同编号: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


·法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一般在二手房买卖合同当中会对违约金作规定,而且有违约金比例或数额,适用法定违约金。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第一,有关条例......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您都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工程的质量需要工程项目负责人去监督,但是即使是这样还是存在着质量差的工程,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鉴定了,那么,工程......


·一、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后责任认定规定是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来进行责任比例划分。具体的责任情况如下所述。(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


·新交规闯红灯的处罚是怎样的
      新交规闯红灯的处罚是怎样的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闯黄灯将被视作闯红灯,也要被记6分,还要交罚......


·当事人被人告肇事逃逸怎么处理
      一,当事人被人告肇事逃逸怎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苏州辅警工资福利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