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

  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在债务合同中,当事人主要是指债权方和债务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应当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规定的权利。那么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是什么呢?双方各自的权利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一、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1、债权方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2、债务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二、债权方和债务方各自的权利1、债权方的权利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2、债务方的权利《民法典》(2021.1.1生效)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1)同时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2)后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不履行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后履行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3)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又称先履行抗辩权,指双务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单方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相关知识,从中可以看出债权方和债务方两者是相关联的,如果债务人不按照约定履行约定的义务,那么债权人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强制履行并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总结: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在债务合同中,当事人主要是指债权方和债务方,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应当各自履行自己的义务,并享有规定的权利。那么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仲裁裁决可能被撤销的情形?
      仲裁裁决可能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一、仲裁裁决可能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案件的过程中非法索要或非法接受当事人财物......


·一、男方在结婚前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男方在结婚前买房子是属于共同财产吗?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婚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


·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损伤特征有哪些?1、致伤因素多,伤情复杂在交通事故中,致伤过程复杂多变,可能发生撞击、碾压、挤伤、燃烧、爆炸等一系列伤害,同时还可能因安全带、气囊及有毒气体泄露等导致继发......


·什么是进出口贸易代理 有什么特点?
      什么是进出口贸易代理有什么特点?进口贸易是近年来高速增长的贸易,进出口贸易涉及到的货物的种类也非常的多,但是进出口贸易不同于国内的贸易,需要进出口贸易代理,通过代理来省去自己很多......


·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么
      离婚可以不要抚养费么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需要出抚养费的,但是夫妻双方协商同意一方不出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


·遇到公司拖欠工资找谁举报?
      员工为了公司的业绩辛辛苦苦的付出,到最后就是通过这种付出要获得工资报酬的,而且劳动关系的核心本质上就是围绕着公司开展的,不论是法律上还是员工个人,肯定都是坚决不允许公司有拖欠工资的......


债权方和债务方的含义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