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不论哪种工作都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像法院在审理案件前要先立案并收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债务结局要双方但是人互负债务具有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它的准备工作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一、基础资料收集
  
  1、收集土地使用权证、拆迁红线图和对应地形图(包括电子文档)及调查表格,并对被拆迁物进行分区编号。
  
  2、按制定标准表格的调查内容进行现场实勘和测量,对于双方核准确认的被拆迁物事项(包括:产权、面积、使用性质,合法性等)必须形成书面的确认书。
  
  
  3、评估单位的选择。
  
  4、拆迁数据(包括:拆迁调查数据和评估结果)采用数据 文档形式进行分类统计(包括:分区域,分用途)汇总并上报。
  
  5、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拆迁许可证、拆迁面积证明等相关拆迁前期手续等。
  
  二、计划制定安排
  
  1、根据调查结果和人员配备情况编制项目拆迁进度计划、资金需求计划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经公司审核批准后,以书面形式报施工方、财务等相关方。
  
  2、按照拆迁对象分类(有产权住户、单位产权)分别制定补偿合同,并按公司合同评审程序确认。
  
  3、必须审核施工方的质量、安全、进度措施和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领导审核批准。
  
  三、现场实施
  
  1、拆迁施工单位的选择。
  
  2、现场移交前必须对拆迁范围内的管线(电、水、通讯等)和市政设计(路灯、变压箱、树木等)进行调查,并以书面形式将调查结果告知施工方,强调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现场移交采用规定格式填写,与施工方现场核实后,双方签字认可,资料存档。
  
  3、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现场地下隐蔽物的拆除处理,临时水电项目等相关手续办理。
  
  4、对现场拆迁施工过程实施现场管理参照《现场工程师管理办法》执行;所有沟通采用书面函的形式。
  
  四、拆迁调查
  
  拆迁单位工作人员(甲方也可前期自行调查)入户调查,应当出示区县建委(房管局)签发的房屋拆迁入户调查通知书及拆迁上岗证书。入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拆迁人的房屋权属和使用状况(集体房屋的宅基地审批表的面积及实际盖房面积的差额面积是多少,差额面积如何安置补偿)、户籍和家庭人口结构情况、拆迁范围外另有住房情况、耕地情况、了解家庭收入及生活水平情况等,同时注意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安置意向,并对被拆迁人就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及方案等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各拆迁项目应制作详细的拆迁入户调查情况登记表。
  
  五、拆迁工作检查要点
  
  1、对拆迁实施过程每周对照拆迁计划进行检查(资金、进度、重大变化),每月填写规定检查情况报表,分析原因,并提出纠偏方案,报领导审核批准后,告知相关方并予以实施落实。
  
  2、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百四十三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通过我们的介绍,对于“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这个问题你是否已经明白了呢?在政府需要相关部门执行拆迁工作时要严格要求政府出具的政策执行,要分配符合拆迁工作的公司企业进行工作。对于所要拆迁的地方了解清楚,做到实地考察。
总结: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不论哪种工作都要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像法院在审理案件前要先立案并收集犯罪嫌疑人的证据,债务结局要双方但是人互负债务具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


·冒充注册商标侵权罚款是怎样的
      冒充注册商标侵权罚款是怎样的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


·缓刑异地新罪异地监狱的处罚是怎样的
      一、缓刑异地新罪异地监狱的处罚是怎样的缓刑异地新罪异地监狱是如果对活动范围有要求去异地违反会被取消缓刑。所谓的小事,如果只是普通微小治安案件,缓刑不会撤销。如果涉及到犯罪,则......


·专利权何时获得,如何取得专利权?
      专利权何时获得,如何取得专利权?获得专利权,就必须要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果满足条件则就可以取得专利权。那究竟实践中该如何取得专利权呢?申请专利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中......


·无直接血缘关系可以结婚吗
      在我国规定的结婚禁止条件中,明确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结婚。但有人就问了,要是满足了其他的结婚条件,但男女之间属于无直接血缘关系的情况,那么此时是否可以结婚登记?关于这个问题,我......


·在离婚过程中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只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进行离婚,但是诉讼离婚往往会耗费很多的财力和物力,那么离婚诉讼期间花费多少钱?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


征地拆迁前期工作包括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