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准,修建了一处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批准的使用期限为自2010年3月至2011年6月。2011年4月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届满前,经原告向市规划局申请,该临建的使用期限延长至2011年12月31日。2011年7月,某开发公司经批准在包括原告临建在内的一带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需拆迁原告的临建。在拆迁安置补偿交涉过程中,原告认为自己的临建在市规划局批准延长的使用期限内,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开发公司对于原告的补偿要求予以拒绝,双方未能达成拆迁协议。开发公司遂向市拆迁办申请裁决。



  

  市拆迁办审理后认为,该临时建筑已超过批准的使用期限,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的规定,裁决对原告的临建不予补偿。原告不服被告市拆迁办作出的拆迁裁决,以市拆迁办为被告,以开发公司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市拆迁办的裁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的拆迁裁决。



  

  被告辨称:拆迁裁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请求法院对拆迁裁决予以维持。



  

  第三人意见:拆迁裁决正确,应予维持。



  

  二、法院审理和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的临时建筑在第一次批准的使用期限2011年6月届满前,办理了延长使用手续,应当认为是仍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拆迁人开发公司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被告裁决认为该临时建筑已超过批准的使用期限,属认定事实错误,应予纠正。遂判决撤销被告的拆迁裁决,判决被告重新作出拆迁裁决。



  

  三、律师评析



  

  本案是被拆迁人不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拆迁裁决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的处理程序: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30日内作出裁决;对裁决不服的,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拆迁律师网



  

  本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裁决不当,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判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重新作出拆迁裁决。法院对本案的处理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都是正确的.

总结:一、案情简介  原告:南京市某公司  被告:南京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下称:市拆迁办)  第三人:南京市某开发公司  2010年1月原告经南京市规划局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广东毒品辩护律师收费是怎样的
      一、广东毒品辩护律师收费是怎样的刑事案件律师费为:侦查阶段2000-6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6000-16000元/件;审判阶段6000-33000元/件。建议与律师会面后根据案件综合情况确定。判刑根据认罪态度......


·酒驾300mg怎么处罚
      血液中酒精浓度30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


·法院开庭前被告应做的准备什么?
      一、法院开庭前被告应做的准备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申请(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2)、提交个人身份证......


·一、离婚财产转移是指什么?
      一、离婚财产转移是指什么?离婚财产转移即离婚一方将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通过隐藏、转移到他人名下,或者不正当的赠与,制造虚假债务证明等手段,减少供双方平分的夫妻共同财产,以达到......


·帮助他人贩毒如何处理?
      帮助他人贩毒如何处理?一、帮助他人贩毒如何处理?帮助他人贩毒的处理方式是按照贩毒罪的共犯来进行处理,按15年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如果是有偿帮吸毒人员取毒品,可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如果是......


临时建筑拆迁补偿纠纷案实务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