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手机被偷,恐怕不是小事,因为很多的信息都与手机关联,手机被偷有可能意味着个人信息暴露,因此,当手机被偷时,我们应该及时报警。那么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什么以及手机找到后如何要回,我们向你解答。
  
  一、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
  
  1、报110后,110通知当地派出所,再由派出所人员向你询问事情经过。
  
  2、派出所可以根据手机价值情况(法律规定的1000元起为盗窃案)、根据盗窃手机情节(校内,高中生,未成年人,学校是否可以解决)来判断案情,再由案情判断责任人的责任,是否构成刑事案件,再根据责任情况决定是否立盗窃,如果立案,还要根据案情决定立的是行政案还是刑事案,如果是行政案,可能需要单位协助解决,如果是刑事案,派出所安全解决。
  
  3、如立行政案后初查:明确行为人后,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的,追究行为人责任,由派出所对行为人进行处罚。
  
  4、如立刑事案后初查:明确嫌疑人后,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的,移交检察院追究嫌疑人责任,后由法院判刑。
  
  如何判断是否立为刑事案件可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通俗来说,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刑罚处罚。
  
  二、手机找到后,如何要回
  
  被偷手机已经在公安局的,失窃者可以直接向公安局申请要求发还,并应提供能证明手机归你所有的证据,经公安局查实确实是你失窃的手机的,在公安局对手机进行估价等方式进行证据固定后,就会将手机发还给你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有关犯罪事实查证属实后,对于有证据证明权属明确且无争议的被害人合法财产及其孳息,且返还不损害其他被害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不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的,应当在登记、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和估价后,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发还清单返还,并在案卷材料中注明返还的理由,将原物照片、发还清单和被害人的领取手续存卷备查。
  
  领取人应当是涉案财物的合法权利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应当出具委托书。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为领取。
  
  查找不到被害人,或者通知被害人后,无人领取的,应当将有关财产及其孳息随案移送。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都明白了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怎么样的,我们应该积极主动的报警,否则自身的信息安全就会面临很大风险。您在平时中应该充分注意到这一点,不要以为手机被盗是小事,要提起重视。
总结: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手机被偷,恐怕不是小事,因为很多的信息都与手机关联,手机被偷有可能意味着个人信息暴露,因此,当手机被偷时,我们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


·中介未告知土地使用年限算违约吗?
      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土地使用者对土地拥有使用权的期限,根据我国土地使用相关管理条例,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在70年左右。但是很多人在购买房产时并没有清晰的关于土地使有权年限的概念,......


·医疗期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
      医疗期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法》关于医疗期的规定主要有第40条和第42条的规定,主要是明确企业对医疗期内的员工不得进行非过错性解除(该法第40条)和经济性裁员(该法第41条)。......


·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
      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户主延迟交房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是可以按照合同当中所决定的违约金来计算,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


·医疗事故鉴定与相关鉴定期限多长?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


·网络订单合同的取消应符合什么条件
      网络订单合同的取消应符合什么条件随着电脑、网络走入千家万户,网上购物也越来越为民众所接受,让人们足不出户就可购遍世界各地的商品,电商的快速发展虽然方便了大众,但是也产生了一些问题,......


手机被偷警察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