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怎么确定: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规定中的“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是指所有权确认、买卖、互易、赠与、租赁、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案件标的物与不动产有直接联系的诉讼案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虽然构成不动产,但该类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与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之间有着本质区别,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将不动产纠纷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规列为两类不同的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欠款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也应由被告住所地或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上述内容是我国律法中对工程合同欠款管辖的相关规定,知道了这些才能避免向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避免耽误更多的时间。工程合同纠纷中所涉及的钱款往往不是小数,能早日解决也能早日动用这笔钱款。
总结: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怎么确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房屋增值部分算夫妻共同财产么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该房产属于《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一方的”,由房屋产权证上登记......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意思是: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
·民事诉讼法对于超期上诉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对于超期上诉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对于超期上诉的规定对于民事诉讼审理期限,民诉法有相应的规定,超期未审结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什么?购房认购协议书违约金规定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
·中介租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中介租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息,房本,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应该留存一份。3、......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
工程合同欠款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