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

  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一、 仲裁管辖权涵盖的基本内容
  仲裁机构受理有关的商事争议并行使管辖权,依据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没有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仲裁机构就失去了其受理案件的基础。 从这一角度出发,仲裁机构通过受理案件确立的对有关商事争议可行使的管辖权体现在两个方面:
  1、对申请人所提仲裁申请的管辖权;
  2、就所提出的仲裁申请进行仲裁程序而对仲裁协议当事人双方的管辖权。就此而言,不妨对仲裁管辖权的内容作出狭义的概括:是指仲裁机构受理案件进而进行仲裁程序的合法权力。仲裁机构是否具有这种合法权力,主要取决于两点:一是是否存在一项仲裁协议;二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否是所存在的仲裁协议的订立者。这方面的管辖权问题,均发生在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对其仲裁申请进行立案审查的受理案件期间。
  此外, 仲裁管辖权又可以扩展延伸到多个方面的问题。例如, 仲裁机构已受理案件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是否确实存在;仲裁机构已受理案件中的被申请人是否确实是所涉及的合同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超出了仲裁协议约定范围 ; 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是否属于不可仲裁事项;所涉及的合同是否终止、失效或无效, 而此种终止、失效或无效是否导致了合同中含有的仲裁条款也因此终止、失效或无效等等。从仲裁过程的先后时间或阶段来讲,所扩展的这类管辖权问题,多发生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之后,因被申请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而引发。
  二、 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时限
  如前所述,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当事人的权利,是无可非议的。如果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事实或理由能够成立,就可以排除仲裁机构的不当管辖权,进而真正做到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严格依法办事,创建或完善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从维护当事人正当权利考虑,为当事人提供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机会和时间,是应该而且是必要的,但同时,不容忽视的是,当事人又可能而且确实已在实践中利用允许其提出管辖权异议的规定,以提出管辖权异议作为手段,来达到拖延仲裁程序的目的。显然,如果为了给当事人提供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机会和时间而使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受损,对当事人双方是不公平的,也是违背司法公正这一基本原则的。因此,关于管辖权异议提出期限问题是一个具有重要实质性意义的问题。在仲裁立法时,应当考虑在仲裁当事人双方之间尽量求得一种平衡,做到既可以保证当事人就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正当权利,又可以把提出管辖权异议所不可避免造成的程序拖延,降低到最低的适当的程度,保护另一方当事人的正当权利。
  我国《仲裁法》在当事人提出仲裁协议效力异议期限方面,不是要求当事人在其实体答辩期限内提出,而是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庭开庭前提出。(注: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第25条第2款规定:“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至于其他有关管辖权的异议的提出期限,则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由于仲裁法中的上述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1994年《仲裁法》于1995年实施后,不得不将其《仲裁规则》(下称《仲裁规则》)中的有关条款修订如下:“对仲裁协议及仲裁案件管辖权的抗辩,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总结一下,根据仲裁规则,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只能在仲裁庭第一次开庭之前提出。据仲裁案件的数据统计,我国有20%的仲裁案件均有对仲裁协议的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规则也会导致违法的一方进行不当拖延。故建议有劳动争议的一方尽可能一次性梳理全部的有效证据,为日后仲裁做充分的准备,
总结: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时候一、仲裁管辖权涵盖的基本内容仲裁机构受理有关的商事争议并行使管辖权,依据的是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没...#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应怎样处罚
      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应怎样处罚未成年人无法考取驾照,所以属于无证驾驶,按无证驾驶论处。但是考虑到是未成年人,所以不会拘留,只罚款,但是监护人会受到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


·广州番禺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工作生活中遇到一些法律问题的时候,我们很多人想找个律师咨询或代理诉讼,但是又怕律师收费太高自己承受不了,其实律师收费也是有规定的,各地根据经济情况和案件类别的不同,收费标准也略有差异,......


·非法使用童工造成伤亡如何处理?
      非法使用童工造成伤亡如何处理?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


·房产纠纷起诉状范本基本概况
      房产纠纷起诉状范本基本概况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如果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写明该法人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


·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多少
      民事诉讼律师费多少1、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


·一、离婚申请冻结财产证件需要什么?
      一、离婚申请冻结财产证件需要什么?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结婚证》2、被申请人开户行及银行帐号3、担保人身份证明二、离婚期间多久可以冻结财产1、到法院起诉离婚的,起诉前、法院立案......


有仲裁协议的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