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

  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
  
  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一般会对当事人双方在出现违约情况时所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作出约定,违约责任可以是以违约金的方式进行赔偿,也可以是其他的补偿措施。那如果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将就这个问题为您作出解答。
  
  一、合同中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
  
  签订合同应该遵循公平原则,也就是从合同双方因客观原因承担的风险来分析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从此条可以看出,合同当事人是否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据是基于其是否有违约行为。只要当事人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对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或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法,依法也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1 、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包括非财产损失,即精神损害。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限制规则:合同预见规则、减轻损害规则、损益同销规则。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3 、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4 、其他补救措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回答的关于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相关答案。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即使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的责任,但如果有一方未尽到履行合同的相关条款,发生违约的情况,是一样要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的承担一般有三种形式:违约金、补救措施及继续履行合约。
总结: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一般会对当事人双方在出现违约情况时所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作出约定,违约责任可以是以违约金的方式进...#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有限制吗
      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有限制吗?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全球经济的复苏,越来越多的中国本土企业开始发展壮大,有的企业选择了上市融资,并且开辟了自己的一番新天地,而我国对于上市公司融资也是有规定......


·对付不给抚养费的怎么办
      对付不给抚养费的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父母都必须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因此,父母离......


·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公路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我国是建筑大国,每年都会搞大量的公路工程,其中在南方地区,桥梁工程占了比较重要的位置。桥梁工程的质量影响到整个公路的使用寿命,建设方会按照质量......


·高空坠物的管理规定有哪些?
      随着城市建设的速度加快,城镇中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很多居民或者单位不注意物品的摆放条件,容易造成高空坠物的危险发生,严重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轻则造成身体伤害,重则危及生命。那么关于......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过错一方需要少分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有过错一方需要少分吗?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有过错一方不一定需要少分。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遗产继承有的子女去世怎么办?
      遗产继承有的子女去世怎么办?遗产继承有的子女去世应当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有其他的继承人员继承。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


合同里没有违约责任怎么办?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