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如今私家车辆越来越多,每个车主都希望在开车时能够平平安安。

  现如今私家车辆越来越多,每个车主都希望在开车时能够平平安安。但是,道路交通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重在责任划分。可突遇事故,可能一些车主就显得惊慌而不知所措。那么,了解交通事故责任处理程序就显得很有必要。那么这个程序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处理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侯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警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交管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交管科在受理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7、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9、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各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事故责任认定:
  (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处理),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当事人。如拒绝签收,可能造成放弃申诉权力的后果。
  (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5)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熟悉处理程序,不仅有利于交通事故的有效解决,而且也能减少当事双方不必要的二次损失。另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
总结:现如今私家车辆越来越多,每个车主都希望在开车时能够平平安安。但是,道路交通难免会遇到交通事故。交通事故重在责任划分。可突遇事故,可能一些车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逆向行驶了300米怎么办,要怎么处罚?
      现在,汽车已经成为家家户户出行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但出行难,停车难,又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难题。有些司机在遇到堵车或单纯为了图方便,就会逆向行驶。而已经逆向行驶了300米怎么办,到底要怎......


·交通事故报警有效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报警有效时间的规定是什么?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
      一、网络非法集资诈骗怎么报案?可以选择在受害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和结果发生地)报案,也可以选择在被告人住所地(犯罪行为地和被告人居住地)报案,无论在哪里报案的,接受报案的公安机关都应该受理......


·婚后发现老婆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


·离婚后探望孩子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探望孩子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法律暂无明确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时间,在实践中,需要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


·深圳市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深圳市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


现如今私家车辆越来越多,每个车主都希望在开车时能够平平安安。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