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人转为非农户口能否获得征收补偿?

  《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4条第2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有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

   一审宣判后,原告刘某某不服, 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要求甲村五组、甲村村委会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支付上诉人刘某某相应的补偿款。

       二审法院认为:《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第2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第3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2001年4月3日以前,上诉人刘某某是被上诉人甲村五组的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证明,刘某某一家在甲村五组承包了土地,承包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在承包期间,刘某某一家的户口虽然迁离甲村并转为非农户口,但其不是迁往设区的市,而是小城镇。在此期间,刘某某一家在甲村承包的土地,应当按照其意愿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许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律师解读,本案一审和二审判决结果截然相反,究其原因,是对相关法律规定适用和对土地承包人身份变化产生的法律效果认识不同。本案的关键是刘某某在承包期内身份发生变更,还能否获得相应的土地征收补偿问题。一审法院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认为刘某某全家转为非农户口就不具备土地承包人主体资格,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和《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是错误的。二审法院在充分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定刘某某具有土地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并判决被告支付其相应的补偿款,显然是正确的。
总结:《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74条第2款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构成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犯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损坏电力设备行为在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情况下......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能开除员工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能开除员工吗?能开除员工,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不签居间合同有什么后果
      不签居间合同有什么后果一、不签居间合同有什么后果居间合同可以不签,但是如果后续发生什么法律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无法保障权益。对于交易双方来说,居间人可能会因为没有居间合同的限......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
      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一、公司法人要承担公司债务吗?一般由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一般法人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人代表如果作为自然人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是,变更后的法人......


·股权投资风险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股权投资风险管理制度是如何规定的?相信您都常听说,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吧。在市场经济生活之中,风险与收益是并存的。许多投资者会选择购买某公司的股票,将自己的财产交由他人打理。为......


·遗产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在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对遗产的分配自然是按照遗嘱中的内容来执行的。但很多时候要么被继承人没有遗嘱,要么遗嘱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一些,那此时遗产分配比例是......


承包期内土地承包人转为非农户口能否获得征收补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