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涉及到赔偿的事情,若是肇事双方达不成一致

  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涉及到赔偿的事情,若是肇事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也调解不成的话,当事人往往会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决。法院庭审的时候有个庭审提纲,那么这个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大致流程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流程
  
  一、原告陈述诉请后,以下问题如尚未明确,要原告先行明确
  
  1、各项赔偿的具体数额与计算方式;
  
  2、各被告的赔偿责任划分问题;
  
  3、各被告的赔偿顺序(同时有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如何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是否在交强险内先予赔偿)。
  
  二、被告答辩后,以下问题未明确表示的,要引导其回答
  
  1、是否认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是否认可赔偿责任的划分及赔偿顺序;
  
  3、是否认可原告的各项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的意见(填在表1“被告意见”一栏中)。
  
  三、在双方陈述诉辩意见后,归纳双方无争议的事项
  
  四、归纳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一般有以下几种,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1、本案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2、本案民事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3、本案原告各项赔偿的依据及计算方式?
  
  4、本案交通事故是否给原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
  
  五、调查询问
  
  庭审调查询问是在当事人完成举证质证后,对案件事实仍有未明确的,需要法院主动去询问当事人以查清案件事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要素很多,表1所列为基本要素,首先要将各要素的问题调查清楚。除此之外,还要视具体案情再作相应的调查询问。在这里不能概括完全,只能大概列了以下几种问题:
  
  (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询问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现场情况、是否对认定书提出复核等。
  
  (二)对赔偿责任及赔偿顺序有异议的,调查以下问题:
  
  1、主体问题:机动车驾驶员与机动车登记车主不一致的,核实驾驶员与登记车主的关系(挂靠、雇佣、劳动关系、借用车辆等)、是否为履职行为等;
  
  2、投保问题:被告有保险公司的,核实保险情况,有商业三者险的,核实具体限额、是否发生在保险期限内等。
  
  3、原告自身对损失结果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无过错责任。
  
  (三)对赔偿标准有异议的,调查以下问题:
  
  1、受害人或者护理人的职业或工作及收入情况;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城镇居民,或者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主张误工费,是否有充分证据;
  
  3、误工期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是否有正当理由及证据;
  
  4、车辆维修费用,审查是否属于涉案交通事故造成,保险公司是否已定损等。
  
  (四)保险公司主张免责事由的,审查是否已对免责条款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赔偿的,调查是否履行告知义务。
  
  (五)同一事故还有其他受害人,审查其他受害人是否起诉,或者先行赔偿情况如何(涉及到保险限额的分配问题)。
  
  (六)被告个人已垫付部分赔偿的,调查以下问题:
  
  1、核实垫付的具体费用类别及金额;
  
  2、是否为本案原告垫付,如有其他受害人,垫付的比例各自占多少;
  
  3、垫付的金额收款人是谁,原告是否认可;
  
  4、当事人是否主张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垫付的问题。
  
  (七)如当事人对损失的认定不一致并提出鉴定或者评估的,明确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释明司法鉴定或者司法评估的程序,以及不及时提出鉴定或者评估申请的法律后果。
  
  六、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后至判决前,双方当事人能够调解的,可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组织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协议要注意以下事项:
  
  1、明确赔偿主体及各赔偿项目(当事人表示不需要明确各项赔偿项目的除外);
  
  2、明确履行方式,当事人表示通过银行转账履行的,要权利人明确银行账户的开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转入的银行账户最好是权利人本人的银行账户;
  
  3、明确履行期限;
  
  4、对被告个人垫付的赔偿,如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案中处理的,也要将此项处理作为调解协议的其中一项写明;
  
  5、如就本案交通事故双方已完全达成一致意见,无后续治疗费用等,可明确就本案交通事故双方不再向对方主张权利;
  
  6、明确案件受理费由谁负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上述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庭审提纲的具体内容,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按照这个审讯顺序进行,当事人在法庭上答复具体问题的时候要清楚明确,有理有据有条,若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条文不是很清楚,最好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代为辩护。
总结: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涉及到赔偿的事情,若是肇事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交警部门也调解不成的话,当事人往往会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裁决。法院庭审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一、店面租金违约收取比例多少合适?
      一、店面租金违约收取比例多少合适?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实践中,违约金通常是按照3个月租金收取。如果房东违......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违法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违法一、概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


·企业口头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怎么办?
      对于现代人来说,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十分的重要,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员工刚刚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职场上的困难,有的时候企业觉得你不适合这份工作会口头和你解除劳动关......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材料?人生在世,总有缺钱的时候。有些朋友遇到资金周转不灵,就会选择用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房屋抵押贷款是银行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


·谁应承担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
      谁应承担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一、劳动争议仲裁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1、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身份有异议的,由持有异议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2、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仲裁请求所依据的事实......


·在我国《劳动法》就是广大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捍卫者和保护者
      在我国《劳动法》就是广大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捍卫者和保护者,《劳动法》从劳动合同的签立一直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等方面详细的阐述了劳动者应该履行的义务和必须享受的权利,而第三十八条一直......


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涉及到赔偿的事情,若是肇事双方达不成一致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