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一、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
  二、合同生效时间
  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三、合同终止时间
  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综上所诉,设计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当事人双方在合约条款合约中商量之后约定的期限,并不是大众认为的是法律规定的一个固定期限,并且合同的有效期分为合同的生效期和合同的终止期。根据上面的叙述,相信您对此也有一定的了解,
总结: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一、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设计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特征?
      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特征?根据《民法典》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特征为代理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赔偿
      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赔偿一、不构成医疗事故是否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49条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有过失,但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不......


·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续签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劳动合同解除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


·厨房职工想要高温费怎么办?
      高温补贴对于在炎热的夏季还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有鼓励作用,虽然高温补贴费用不多,但对于劳动者来说,可以有效提高劳动者工作的积极性。厨房由于油烟及炉火的温度较高,使得厨房职工长期处于......


·离婚后孩子改姓新规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改姓新规是什么?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


·员工还在试用期要不要交社保?
      员工还在试用期要不要交社保?职工在试用期内,单位和职工也应该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