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会对仲裁结果不服,这时候,当事人可能会想撤销已经裁决了的仲裁。为保证我国仲裁的公平正义,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几种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下面就一起和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所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是指对符合法定应予撤销情形的仲裁裁决,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仲裁裁决的行为。我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能就同一纠纷再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不能就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或上诉。一裁终局制度的确立,充分体现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仲裁方式快捷性的优点。然而,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有些仲裁裁决也不可避免地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偏差或错误。《仲裁法》中设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这种程序监督机制,对确保仲裁裁决的合法性和正确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七十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注:已修订为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撤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
(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二、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满足的条件
1、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仲裁裁决书及证明存在撤销事由的基本证据;
4、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应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情形之内,人民法院对国内仲裁裁决的审查以《仲裁法》第五十八条为依据,对涉外仲裁裁决的审查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为依据,人民法院对上述法定情形之外的理由不予审查;
5、人民法院对仲裁程序的审查以仲裁法规定的仲裁程序和当事人选择的仲裁规则为依据,并不是依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程序规定来审查仲裁程序的合法性;
6、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裁决;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则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撤销裁决。
综上看来,法律规定了国内和涉外民商案件两种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在实际司法工作中,要努力摸索和完善怎么正确合理审理此类案件的程序,应分国内和涉外案件两种情形,充分听取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避免只听申请人的主张。
总结: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因为各种原因,当事人可能会对仲裁结果不服,这时候,当事人可能会想撤销已经裁决了的仲...#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夫妻结婚几年为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
夫妻结婚几年为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法是有来源的,在1993年时,最高法曾有过相......
·一、劳动合同在哪里能备案?
一、劳动合同在哪里能备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的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即对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的劳动局,与单位营......
·我国是否存在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
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是什么?我国不存在暴力犯罪司法解释规定,但在《刑法》当中有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所述:1、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概念指行为人使用具有强烈杀伤力、破坏力的犯罪工具和危害性......
·无法办理按揭贷款的买受入能够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吗
按揭贷款购房是现代商品房购买主要方,实践中常常出现买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交付了首期购房款后,银行经过资信审查后以其种理由拒绝向买受人提供按揭贷的情况,这时房地产公......
·被行政拘留律师不能探望
被行政拘留律师不能探望?被行政拘留的家属可以会见和探视。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知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
·军人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军人当兵可以享受很多国家的福利补贴,其中就有涉及到房屋方面的补贴。那要是与现役军人离婚的话,那么军人离婚房产如何分配呢?这可能是很多人都不太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