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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签字的重要性

  免责声明签字的重要性
  
  如今社会上,不管是公司、个体都会有推卸责任的时候。所以事先写好相关的免责声明。这样对待公司以及个体都起到保护作用。而且必须要双方签字这份免责声明书才具有法律效应。下面由我们介绍免责声明条款跟条件和免责声明签字的重要性。
  
  
  一、什么是免责声明跟免责条款?
  
  免责声明即法律明文规定的当事人对其不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以及债权人的过错。
  
  免责条款,就是当事人以协议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
  
  其一,免责条款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一种合同条款;
  
  其二,免责条款的提出必须是明示的,不允许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许法官推定免责条款的存在。
  
  二、免责条款的有效与无效
  
  (1)基于现行法的规定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免责条款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排除或限制当事人的未来责任为目的,因而属于一种民事行为?。
  
  (2)基于风险分配理论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
  
  (3)根据过错程度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
  
  (4)根据违约的轻重确定免责条款的有效或者无效 ,我国没有采用。
  
  免责声明签字的重要性
  
  当双方签署免责声明的时候, 一定要双方在认同的条件进行签字仪式。如果一方是在被迫威胁下而签字,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详情可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一百五十条规定的无效民事行为种类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并且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免责声明如果没有签字也是对合同双方都没有约束力的。
  
  中国法律规定的免责条件主要有:
  
  1.不可抗力:《民法典》第180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民法典》第六百零六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债权人的过错:《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三条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只有在免责条件和免责条款有效的情况下签字,才具有法律效益。所以说并不是只要签署了免责声明都具有法律效益。当与他人签署免责声明的时候需要多多注意。以上就是本次我们对于免责声明条款跟条件和免责声明签字的重要性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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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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