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人员回避案子会重新调查么?
办案人员回避案子会重新调查么?
司法机关办案应该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在办案过程中如果发现办案人员和案子有利害关系,办案人员是要进行回避的。那么办案人员回避案子会重新调查么?办案人员回避的方式有哪些?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给您简单讲解下。
一、办案人员回避案子会重新调查么?
如果批准,会更换办案人员,但之前的证据是否采用需要核实,并非一概不用,因为有些证据材料无法重新侦查,重新查是不现实的。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办案人员自行提出回避,到作出该办案人员是否应当回避的决定,中间要经过一段时间。
在这期间,除侦查人员外,其他办案人员在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或者自行提出回避后应当立即停止继续办理案件,等待决定作出后再作处理。但侦查人员在回避作出决定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某侦查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而提出回避申请,在作出该侦查人员回避的决定前,该侦查人员还要继续办理案件,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活动。之所以这样,主要是为了保证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证据灭失,这是符合侦查活动特点和办理刑事案件需要的。
二、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方式有哪些?
回避的方式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
1、自行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在接受承办案件任务时或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自己与本案具有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主动提出不参加或不继续参加查办本案的请求。
2、申请回避。是指在查办案件中,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时,有关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回避一种回避方式。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主要是指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以及与案件的处理结果可能有某种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指令回避。是指参加查办案件的人员符合回避条件,本人没有提出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控告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没有申请其回避的,由有回避决定权的机关或负责人直接作出决定,告知或责令其回避的一种回避方式。
三、办案人员申请回避由哪个部门批准?
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对不同的办案人员,决定其是否回避的人或者单位也各不相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侦查人员回避或者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公安机关负责人回避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自行提出回避的,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在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检察人员回避或者检察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的,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回避或者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自行提出回避的,由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在案件的审判阶段,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或者审判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的,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院长回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自行提出回避的,由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按照多数人的意见决定。对公安机关负责人是否回避。
综上所述,办案人员申请回避的方式大体有三种,包括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通过上文,我们对办案人员回避案子会重新调查么也有了一定了解。通常,在办案人员回避后,其它办案人员会继续侦查案件,很少有案件能够做到重新调查的,除非调查过程有重大问题。
总结:办案人员回避案子会重新调查么?司法机关办案应该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在办案过程中如果发现办案人员和案子有利害关系,办案人员是要进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
More>>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归婚前买房者所有
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归婚前买房者所有。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同时应当将夫妻所共同偿还贷款的一半补偿给另外一方。首付款应该视为首付款一方的个人财产......
·钢构工程复牌后会涨吗,有哪些
钢构工程复牌后会涨吗,有哪些内容钢构工程复牌后会涨吗要看钢构工程停牌的原因,如果是利好停牌,复牌就会涨,反之是跌。主要看工程的一些事项会对以后的经营发展造成的影响,比如将优质资产......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怎么继承遗产
要想自己立下的遗嘱可以被执行,那么就要保证该遗嘱内容是合法有效的,否则即使订立了遗嘱,最终无法得到法律的承认,自然也就不能得到执行。然而现实中会有这样一种情况,就是遗嘱继承人先于被......
·离婚时怀孕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在离婚时怀孕了,这种情况下双方还能继续离婚吗?这一点需要根据女方的意愿及实际情况来确定。未出生儿女的抚养权将归谁所有?两岁以下的孩子抚养权一般情况是归属母方的。离......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耕地是我国最重要的自然资源,保护耕地是摆在全国人民面前的重要任务,也是每个公民的重要职责。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必须严厉制裁。而实践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
·提起民事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再审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
办案人员回避案子会重新调查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