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违约的违约金过高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合同法》在赋予当事人的违约金数主张调整。实践中当事人以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加以调整的情况时有发生。
   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以实际损失调整违约金2、以迟延给付一年的赔偿额不超过欠付的本金为限予以调整 3、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并在此基础上乘以四倍计算违约金4、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6条,即“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5、将过高的违约金数额减少到损失的2倍额度6、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总值为限”酌情予以调整7、不采用固定比例或上限的调整方法,完全由法官根据不同案件进行自由裁量
  1994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法函)1994 10号规定,根据当时央行1990 97号通知下发的《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第九条关于银行计扣逾期付款带滞纳金的规定,经济合同及其有关条例中规定的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1996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逾期违约金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1999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应依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复函》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额机构计数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通过上述对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介绍,我们可以更好的了解到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必须遵守每个行业的行规,所以在签订保密协议后我们能够更好的了解里面的知识,使企业能够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使每位员工都能够遵守每一个行规。
  
  
  
总结: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二款规定:‘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赡养老人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赡养老人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赡养继承协议书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岁,现住_________。_________子:男,_________岁,现住_________。_____......


·目前国家最高刑期交通肇事罪是几年
      根据我国刑法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


·国有土地使用证分户怎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怎么分户?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机关、农民集体、公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等具备法定条件者,依法享有对土地享有占用、收益、利用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但是前提要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进行使用。那么有些人一直有疑问......


·质押权生效条件及范围是什么
      质押权生效条件及范围是什么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就其所占有的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
      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土地后,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会涉及到诸多证书,包括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和工程质量认定书等。其中工程质量关系到业主的根本利益,开发商必须保证建筑质量符合要求......


·现代男醉驾身亡同饮人的过失行为与当事人最终死亡后
      现代男醉驾身亡同饮人的过失行为与当事人最终死亡后果之间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符合侵权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所以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同饮者在明知道受害人是喝了酒还要开车的情况......


保密合同违约金条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