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我们的选择是比较多的,二抵押贷款就是一种常见的贷款的方式,也是经常使用的。那么,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的政策有哪些呢?担保的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的政策有哪些?
  
  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⑴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⑵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⑶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⑷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⑸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⑹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⑴土地所有权;
  
  ⑵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⑶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⑷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⑸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⑹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⑵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⑶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⑷抵押担保的范围;
  
  ⑸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担保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企业提出贷款担保申请
  
  (2)考察:考察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抵押资产情况、纳税情况、信用情况、企业主情况,初步确定担保与否。
  
  (3)沟通:与贷款银行沟通,进一步掌握银行提供的企业信息,明确银行拟贷款的金额和期限。
  
  (4)担保:与企业鉴定贷款担保及反担保协议,资产抵押及登记等法律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定保证合同,正式与银行、企业确立担保关系。
  
  (5)放贷:银行在审查贷款担保的基础上向企业发放贷款,同时向企业收取担保费用。
  
  (6)跟踪:跟踪企业的贷款使用情况和企业的运营情况,通过企业季度纳税、用电量、现金流的增长或减少最直接跟踪考察企业的经营状况。
  
  (7)提示:企业还贷前一个月,预先提示,以便企业提早作好还贷准备,保证企业资金流的正常运转。
  
  (8)解除:凭企业的银行还款单,解除抵押登记,解除与银行、企业的担保关系。
  
  (9)记录:记录本次贷款担保的信用情况,分为正常不正常、逾期、坏帐四个档次,为后续担保提供信用记录。
  
  (10)归档:将与银行、企业签定的各种协议以及还贷后的凭证、解除担保的凭证等整理归档、封存、以备今后查档。
  
  综上所述,关于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我们要注意,在进行办理贷款的时候,需要进行担保的时候,是有严格的认证条件和要求的,我们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贷款的发放,另外,担保人也需要了解自己的担保的风险等问题,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总结: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进行贷款的时候,我们的选择是比较多的,二抵押贷款就是一种常见的贷款的方式,也是经常使用的。那么,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去工伤认定算工伤假吗?
      职工在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受伤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也属于工伤范畴。职工本人申请工伤认定的,需要准备各种资料,到当地劳动保障机构办理,这需要花费一定时间。并且,工伤认定程序也需......


·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资源的利用也是随着经济条件的不断变化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如今我国对土地资源的治理和土地资源的开发技术已经形成了一套良性循环的监管模式。例如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日期也通过立法......


·刑事诉讼法的陪审原则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的原则是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原则,机关与群众结合的原则,获得辩护的原则,依法享有诉讼权利的原则,陪审制度这五个原则,在审理案件时需要遵从这五个原则,其中法律对陪审原则......


·工伤鉴定下来了是否职可以离职
      工伤是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的,用人单位需要报销工伤保险。在受到工伤后处于身体等方面的原因,劳动者可能会选择从原用人单位离职。那么工伤鉴定下来了是否职可以离职,如果劳动者在这个时候选......


·分公司解散流程是怎样的?
      分公司解散流程是怎样的?分公司解散流程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就分公司流程基本分为三个部分:1、股......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标准是什么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对行为人的处罚是比较重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而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之前,需要先做出重伤的鉴定。那么您知道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


先发放贷款后落实抵押担保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