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新刑法减刑的条件和程序

  减刑制度在监狱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现在很多监狱都会采用的法律奖惩制度,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完善法律制度,奖励罪犯改过自新,新刑法减刑的条件和程序也不断地与时俱进。那么新刑法减刑的条件,它的程序又是什么?就让我们为您简单的介绍一下。
   一、新刑法减刑的条件
  1、减刑必须是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这是减刑必须具备的条件。确有悔改表现,主要是指罪犯认罪服法;一贯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生产任务。以上四个方面同时具备应认为是确有悔改表现。确有立功表现,是指揭发、检举监内外犯罪分子的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制止他犯逃跑、行凶、破坏等犯罪活动;在生产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在日常生活中舍己救人等等。悔改或者立功是减刑的两项基本条件,罪犯只要具备了其中的一项条件,便具有减刑的资格,可以减刑。
  2、为鼓励罪犯立功赎罪,积极改造,监狱法规定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具体条件是: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只要具有其中的一条,就应当减刑。
   二、新刑法减刑的程序
  1、对有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区(分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监狱提由书面建议,报请省(市)监狱管理局审核同意后;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3、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减刑的结果应当在罪犯中公开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新刑法减刑的条件和程序简单的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政治制度的发展,法律制度也不断的完善。部分犯罪分子在监狱中表现不错,符合新刑法减刑的条件,都会给予减刑奖励,充分体现社会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当然这不表示刑法是完全包容的,对于那些恶意犯罪的并在狱中不思悔改的,法律也不会宽恕。如果还有更深入的问题可以联系律师进行了解。
  
  
  
总结:减刑制度在监狱中具有重要地位,是现在很多监狱都会采用的法律奖惩制度,在改造罪犯的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完善法律制度,奖励罪犯改过自新,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More>>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有哪些一、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后果有哪些新的刑事诉讼法已经对证人的出庭作证进行了修改,新刑诉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
      1、违约金。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是否作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各国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有的国家按照合同法的原理认可了违约金条款,而有的国家则在法律上禁止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的数额......


·离婚财产分割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涉及到离婚的时候,就必然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对离婚财产分割有着明确的规定。那么,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新的规定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下......


·一、注册专利的流程要怎样的?
      一、注册专利的流程要怎样的?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4.获得受理通知书。5.初......


·职场中
      职场中,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选择辞职的人比比皆是,那么,如果公司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做,才会合理合法。我国关于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又有哪些情形公司可以解除劳动......


·枫叶卡未成年监护人如何选择?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家庭进入小康。为了让孩子获得更好的学习经验,家长都选择将孩子送往国外留学。加拿大就是一个很好的目的地。就如同在中国居民需要身份证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在加拿大......


新刑法减刑的条件和程序
王庆磊律师
高级合伙人 副主任 40岁
1801296182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王庆磊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8012961823